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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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br/>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8/11/11 2.0w 阅读 298 点赞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实施办法的通知

马政〔2018〕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2日     

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2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要求,引导企业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深入开展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网络媒体等各种宣传渠道和手段,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意见》提出的降成本措施面向广大企业开展全方位宣传。各载体单位要采取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面对面宣讲、解读,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做到应知尽知,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充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降成本工作中取得好的经验做法及成效总结梳理和推广。

二、强化督查考评

紧紧围绕《意见》提出的降低企业成本20条,突出落地实施,扎实开展督查、考评工作。市政务督查目标办会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等部门制定专项督查考评方案,对各载体单位、责任单位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开展督办、考评工作,按季度进行通报。强化问责问效,对政策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令及时整改,对企业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予以问责,并取消年度综合考核评优资格,确保降成本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着力营建“四最”营商环境。

三、切实加强领导

建立市降低企业成本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市降低企业成本工作,及时解决《意见》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需统一协调的重点环节和共性问题。市降低企业成本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总召集人:左俊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总召集人:周善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召集人:李强副市长

成员:陈永红市政府秘书长

杨庆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素萍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发年市委宣传部

章莉市编办

季传舜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圣国市经信委

王焰市科技局

季海波市公安局

张大波市民政局

吴斌市财政局

杨荣明市人社局

马作兵市住建委

郑诗海市交通运输局

王仁华市商务局

胡建平市国土资源局

王庆荣市工商局

卓龙华市政府法制办

刘猛生市政务督查目标办

施亮市政府金融办

洪学棠市政务服务中心

李超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江立中市税务局

吴钧马鞍山海关

夏迎锋含山县政府

刘斌和县政府

吴瑞新当涂县政府

王平花山区政府

左年文雨山区政府

易茂林博望区政府

龚玉芝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示范园区)

郎平慈湖高新区

吴晓东郑蒲港新区

张道祥江东控股集团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潘素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圣国、刘猛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政务督查目标办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任务分工

附件

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任务分工

分类

序号

主要任务

任务分工

工作进展

深入开展宣传

1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网络媒体等各种宣传渠道和手段,面向广大企业开展全方位宣传。采取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企业开展面对面宣讲、解读,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

各政策落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

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

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大力推动“照后减证”。

市工商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4

按照省统一部署,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建设,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现“一网通办”。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工商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5

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环节各1个工作日以内。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申请人可自选公章制作单位。

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部门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6

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不再单独核发社保登记证,压缩发票申领和参保登记时间。

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等部门

7

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住建委、市公管局、马鞍山海关等部门

8

优化消防审批和备案受理程序,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对具有防火性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包含阻燃PVC管),仅需建设单位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证明(依法实行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除外)。

市消防支队等部门

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9

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

10

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

11

对裁员率低于上年度省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发放稳岗补贴;对列入国家化解过剩产能计划的煤炭、钢铁企业,稳岗补贴裁员率标准放宽至10%,并按其入库内部退养职工人数给予增补稳岗补贴。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12

对纳税人设立的营业账簿,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5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市税务局等部门

13

对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市税务局等部门

14

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市税务局等部门

15

对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市税务局等部门

16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市税务局等部门

17

对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市税务局等部门

18

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与高新技术企业的比例统一,从2.5%提高至8%。

市税务局等部门

19

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国家限制的除外)。

市税务局等部门

降低企业税费成本

20

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1

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和第三方评估组织收费,全面加快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行业协会一律不得利用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强制企业入会、不得以评比表彰、评审达标等名义违规收费。调整会费档次、降低会费标准,鼓励会费结余较多的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会员企业会费。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民政局等部门

22

2019年12月31日之前,对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3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市税务局等部门

24

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市税务局等部门

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25

继续执行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费率不超过1.2%的规定,延长期限至2020年底。

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江东控股集团

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26

继续推进电力直接交易,鼓励企业通过双边洽谈或集合竞价等方式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完成省下达的全年直接交易电量度数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等部门,马鞍山供电公司

27

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下调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高峰时段电价上浮幅度。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等部门,马鞍山供电公司

28

落实省电价政策,将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与大工业用电类别统一合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原一般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合并后的工商业单一制或两部制目录电价;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单一制和两部制目录电价、输配电价。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等部门,马鞍山供电公司

29

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积极配合省发改委(物价局)开展天然气年度成本审核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江东控股集团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30

在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范围内,重新优化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降低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市税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1

将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货运车辆享受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底。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财政局等部门

32

对水运口岸集装箱货物和厢式货柜车运输货物查验通过的外贸企业,免除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马鞍山海关等部门,江东控股集团

降低企业服务成本

33

鼓励各类社会化服务机构降低服务中小微企业收费标准。对园区服务中心按照园区中小微企业实际购买社会化服务总额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市经信委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4

降低企业研发、创新成本,对租用纳入长三角区域与我市合作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市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协作网的入网仪器设备及设施,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按规定给予一定额度补贴。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部门

35

降低企业技术交易成本,对企业吸纳境内发明专利、专有技术在我市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按其上年度委托开发和受让技术实现技术交易额的按规定给予一定额度补贴。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部门

注:工作进展包括降成本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各责任单位于每月10日前通过政务平台即时通讯报市政务督查目标办(考核科)、市经信委(企业管理指导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