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市民政局起草的《马鞍山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
马鞍山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市民政局
为扎实推进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19〕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到2021年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完善、智慧养老支撑、机构托底服务、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现代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马鞍山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1.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刚性配置机制。城市社区按照新建住宅小区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已建成住宅小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配建任务列入土地出让条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住宅小区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齐养老服务设施。确因建设规模小,不足配建养老设施的新建小区,应统筹纳入周边住宅小区予以配建。(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本项及以下工作均须各县区、开发园区落实,不再列出)
2.实施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到2020年,建成48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60个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站);到2021年,重点打造10个1000平方米以上的街道级、20个4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级养老服务(日间照料)示范中心。(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拓宽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渠道。鼓励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存量房屋优先整合改造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重点用于“机构+社区+居家”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江东控股集团;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4.加快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股权合作、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专业社会组织或品牌养老企业建设运营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或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就近就便提供生活、医护、康养等服务。加快实施市政府与江苏丰华、南京三胞集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养老服务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到2021年,培育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和社会组织10家,打造养老服务品牌10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5.推进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全覆盖。以解决居家和社区高龄、孤寡、独居、空巢老人吃饭难为重点,兼顾解决其他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加快社区助餐服务点建设,探索推行“中心厨房+集中配送+社区就餐+送餐入户”的社区助餐服务模式。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中央厨房、社区食堂、小区助餐点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6.实行养老机构托底服务。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充分发挥专业养老机构优质资源的辐射效用,鼓励江东颐养中心、依瑞佳医养中心等养老企业,打破机构养老与居家社区养老的边界,将机构内的餐饮、康复、护理等各种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周边社区有需求的老年人,并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创新发展智慧养老服务
7.打造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建成全市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暨养老服务指挥调度中心,并与老年人基础信息、服务需求、12349养老服务公益热线和各类为老服务资源有效链接,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实施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行、助急等“9+X”助老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8.推广养老服务智能化应用。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推进智慧养老产业孵化基地建设,打造一批智慧养老示范县(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或示范机构。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因地制宜为老年人家庭安装一键呼叫、智能安防和电梯等设备。每年选择不少于200户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人等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智能化改造。(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
(四)推动居家社区医康养融合发展
9.建立医养结合绿色通道。推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家庭医生与居家老人签约的“双签”模式,实现医疗服务供给与需求无缝对接,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就诊、巡诊、健康管理、中医养生等服务。到2021年,力争医养签约服务率达100%,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0.拓展医疗资源向基层养老服务延伸。试点开展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居家照顾者“喘息服务”。到2021年,每个乡镇(街道)有1家以上医疗机构或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打造省级以上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机构、社区医养结合示范中心10个。(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11.加大基本医疗保险对养老服务支持力度。畅通养老服务设施内设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渠道,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护理院和老年康复医院纳入医保定点,着力解决市外老年人在我市养老的医保结算问题。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包括商业性护理保险产品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照护服务需求。(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银保监局)
(五)提升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12.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按照统筹布局、撤并重组、盘活资源、释放床位的原则,对20个环境设施薄弱的农村敬老院,按照三星级标准改造升级;完成10个农村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改革任务,重点面向农村社会老人尤其是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马鞍山消防救援支队)
13.发展居家养老互助关爱服务。启动实施农村留守老人联系人登记、赡养协议签订和探视走访“三项制度”,依托乡镇、村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站)、基层老年协会等,组织村居专干、村医、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采取邻里守望、探视走访、睦邻互助等方式照护农村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建设
14.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体系。实施养老人才培养“351”工程,到2021年,培训300名居家社区机构管理人员、中高级护理师资人员和社工师,500名养老护理员、居家养老从业人员、初级社工师和照护老年人的家庭成员,1000名为老服务志愿者。(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15.强化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依托马鞍山技师学院、马钢技师学院等专业院校,探索构建“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实训基地”四位一体的养老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各类高校、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护理人才资源优势,重点打造以家庭照护技能培训为核心的居家社区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6.健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保障制度。完善本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补助、学费补偿、入职补贴等激励保障机制,组织开展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加快建立为老志愿服务记录和激励制度,积极探索“学生社区志愿服务计学分”、“时间银行”运行和储备机制。(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七)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
17.建立特殊困难老人动态基本信息库。开展城乡特困老人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失独、空巢(独居)等老人普查,掌握特殊群体老年人数量、分布及其养老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绘制养老“关爱地图”,建立困难老人动态数据库。(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残联)
18.完善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逐步将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空巢、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老人纳入政府购买范围,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逐步向更广覆盖、更高层次的需求拓展。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不断提高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消费的支付能力。(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八)推动养老服务模式创新
19.培育养老服务特色品牌。支持花山区探索社区养老服务嵌入式、品牌化、连锁化运营模式,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打造医养康养示范社区。支持雨山区探索机构居家化模式,打造“互联网+助餐+照护”一刻钟养老服务圈。支持各县及博望区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探索打造农村互助养老新样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20.加强政校企合作发展。鼓励中冶华天、江东控股等国有资本及其他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市场,并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建设养老领域产学研基地,为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分析试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试点相关政策措施,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要素保障。市、县(区)两级财政要在中央财政支持的基础上,足额配套资金,保障改革试点所需经费的落实。加大扶持力度,对承接居家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或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土地支持、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税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扶持政策有效落地。
(三)强化绩效考核。将试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列为政府年度工作督查范围。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健全负面清单考核机制、第三方督查评估机制和试点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推进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制定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保证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袁方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李舰舶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员:陈永红市政府秘书长
王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国双市委编办主任
刘猛生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奇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
胡建平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汪昌斌市教育局局长
黄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继鹏市民政局党委书记
章兵市民政局局长
吴斌市财政局局长
李怀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沙德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窦念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霍更生市商务局局长
胡支农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荣明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方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何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良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唐杰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江立中市税务局局长
宁建刚市银保监局局长
张孝银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胡浩马鞍山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张道祥江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章兵同志兼办公室主任,钱世军、郭玮莲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