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马鞍山市国民营养计划(2020-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
马鞍山市国民营养计划(2020-203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提高全市人民营养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市、县(区)营养工作制度及体系逐步完善,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实现以下目标:
——降低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孕妇贫血率低于15%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低于10%以下;贫困地区人群贫血率低于10%以下。
——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
——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保持在5%以下,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减缓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
——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到2030年,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实现以下目标:
——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孕妇贫血率均控制在10%以下。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10%。
——城乡学生身高差别进一步缩小;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进一步提高。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全市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较现有水平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二、实施策略
(一)积极参与营养法规标准制定
积极参与国家营养政策及相关标准体系建设研究。成立全市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制定工作规则,加强营养健康法规、政策、标准等的技术咨询和指导。
(二)加强营养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生、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等的营养培训力度。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要配备或聘请营养师。
(三)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收集人群营养相关信息,建立综合数据库,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和评价。
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持续开展人群尿碘、水碘、盐碘监测以及重点食物中的碘调查,重点关注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等特殊人群碘营养摄入,完善我市居民碘营养状况数据库。
(四)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
加大力度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提升优质农产品的营养水平,将“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在同类农产品中总体占比提高至80%以上。
规范指导满足不同需求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开发利用我市特色农产品资源,着力发展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双蛋白食物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
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创建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
强化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力度。以优质动物、植物蛋白为主要营养基料,加大力度创新基础研究与加工技术工艺,开展双蛋白工程重点产品的转化推广。
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推广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的控制措施,提出食品加工工艺营养化改造路径,集成降低营养损耗和避免有毒有害物质产生的技术体系。研究不同贮运条件对食物营养物质等的影响,控制食物贮运过程中的营养损失。
(五)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加强传统食养指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形成符合我市现状的居民食养指南。建立传统养生食材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食材中功效成分、污染物的监测及安全性评价,建设养生食材数据库和信息化共享平台。
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以及产业升级换代。将现代食品加工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推动产品、配方标准化,推进产业规模化。
(六)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
大力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加强营养与健康信息化建设,建立营养健康数据标准体系和电子认证服务体系,积极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和促进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
全面深化数据分析和智能应用。建立营养健康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制定分级授权、分类应用、安全审查的管理规范,促进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
大力开展信息惠民服务。发展汇聚营养、运动和健康信息的可穿戴设备、移动终端(APP),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前沿技术与营养健康融合发展,开发并推广应用个性化、差异化的营养健康电子化产品。
(七)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编写适合于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居民膳食指南等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建立免费共享的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平台。
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建立营养、食品安全科普示范工作场所,以全民营养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为契机,大力开展科普宣教活动。推动将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考核指标。
三、重要行动
(一)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
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将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纳入我市孕前和孕期检查,开展孕产妇的营养筛查和干预,建立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咨询平台。
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推进农村妇女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推动开展孕妇营养包干预项目。
提高母乳喂养率。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普及推广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加强对婴幼儿腹泻、营养不良病例的监测预警,研究制定并实施防控策略。
加强托幼机构膳食制度管理,科学制订食谱,定期开展托幼机构膳食营养评价。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妇联)
(二)学生营养改善行动
科学指导学生营养就餐。鼓励各县区制定满足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的食谱指南。
开展学生超重、肥胖干预。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物售卖的管理,开展针对学生的“运动+营养”的体重管理和干预策略研究,引导学生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
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依托我市“中学生实践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食育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开设营养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营养健康教育活动。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
(三)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宣传推广老年人群营养筛查与评价制度,试点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
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推广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食品产品,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
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临床营养行动
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使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增加多学科诊疗模式,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开展营养治疗。
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逐步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工作,了解患者营养状况;落实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
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及癌症等慢性病的临床营养干预工作;对营养相关慢性病的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治疗。
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宣传推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细化产品分类,积极推行统一的临床治疗膳食营养标准,逐步完善治疗膳食的配方。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贫困人群营养干预行动
将营养干预纳入健康扶贫工作,开展贫困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监测,提出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
实施贫困学生营养干预,继续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鼓励各县区开展合理配餐,开展贫困学生营养健康状况、营养干预产品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
(牵头责任单位:市扶贫办;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六)吃动平衡行动
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推广应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倡导平衡膳食的基本原则。
提高运动人群营养支持能力和效果。建立运动人群营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构建运动营养处方库,推进运动人群精准营养指导,降低运动损伤风险。
推进体医融合发展。调查糖尿病、肥胖、骨骼疾病等营养相关慢性病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运动行为,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领导
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协调,强化组织保障,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查评估,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营养计划主要行动各牵头部门从2020年起于当年年底前分别组织完成牵头的主要行动年度工作报告,并报送至市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国民营养计划工作的投入力度,安排必要的经费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投入,鼓励发展其他资金筹集渠道,并加强资金监管。
(三)宣传动员
要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国民营养计划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支持,促进全民参与。
(四)交流合作
加强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相关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交流,通过项目合作、教育培训、学术研讨等方式,提升我市在营养健康领域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