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马鞍山市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马政办〔2019〕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按照省统一部署,2019年,市直单位开展了新一轮“减证便民”行动,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精简,共计减少申请材料1052项,累计精简比例达67.2%,并梳理形成《马鞍山市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第二批)》。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第二批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公布后,《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马鞍山市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马政办〔2018〕46号)继续执行。《马鞍山市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与《马鞍山市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第二批)》规定冲突的,按本文件执行。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同步精简实体大厅办理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做到线上线下同步精简;不得变相要求申请人提供已取消的申请材料,切实解决申请材料多、群众办事难等问题。
附件:马鞍山市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第二批)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