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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br/>印发关于全市禽肉产品冰鲜上市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0/03/11 6.9k 阅读 207 点赞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全市禽肉产品冰鲜上市实施办法的通知

马政办〔202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关于全市禽肉产品冰鲜上市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关于全市禽肉产品冰鲜上市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禽肉产品质量管理,改善交易场所卫生状况,有效预防疫病发生,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禽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7〕8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家禽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马政办〔2018〕17号)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全面推进禽肉产品冰鲜上市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组织、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确保安全的原则,分步完成家禽集中屠宰、驻场检疫、冷链运输和冰鲜上市工作。

自发文之日起,市区和县城全面关闭各类活禽交易市场,禽肉产品全面实现冰鲜上市,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同步实施。

自2021年2月12日始,全市域范围内全面关闭各类活禽交易市场,禽肉产品全面实现冰鲜上市。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屠宰。全市活禽上市交易实行集中屠宰。各县区、开发园区要充分发挥现有家禽屠宰场功能,按照实际需要,统筹规划布局、批准设立辖区家禽集中屠宰场,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公布。家禽集中屠宰场建设要符合国家有关家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依法依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

家禽养殖场、市场经营者需要屠宰家禽时,自主选择集中屠宰场屠宰。

(二)驻场检疫。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为辖区内每个家禽集中屠宰场配备驻场官方兽医。官方兽医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家禽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施检疫标志(二维码检疫脚环)。不合格的,要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冷链运输。禽肉产品的运输严格按照《鲜、冻肉运输条件》(GB/T20799-2014)执行。货主运输禽肉产品时要随车携带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四)冰鲜上市。销售禽肉产品要配备必要的冷藏或冷冻设施。农贸、集贸和批发市场要设立冰鲜禽肉产品专区(柜),履行开办者责任。经营户自主选择进货渠道,凭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销售冰鲜禽肉产品,履行禽肉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索证索票和日常监管,确保禽肉产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进禽肉产品冰鲜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统筹推进该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开发园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此项工作。

(二)分工负责。各县区、开发园区要切实履行禽肉产品冰鲜上市工作属地主体责任。市直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按照以下分工履行职责。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县区、开发园区设立家禽集中屠宰场,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禽肉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承担禽产品运输的货运企业规范运输行为,保障运输有序。

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县区、开发园区做好农贸、集贸和批发市场冰鲜禽肉产品专区(柜)设置和改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各县区、开发园区依法依规关闭农贸、集贸、批发等各类市场(场所)活禽交易,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禽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

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三)严格执法。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家禽集中屠宰场和冷链运输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冷链运输车辆进行登记,随机检测冷链运输车辆的冷藏效果;取缔违规屠宰场点,依法打击宰杀病死家禽、注水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市场销售禽肉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依法打击市场经营户无证销售、销售病死和腐败变质禽肉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市场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检查、督查。

(四)加强宣传。各县区、开发园区和市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家禽集中屠宰、驻场检疫、冷链运输、冰鲜上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有关政策要求等,引导城乡居民从“鲜活禽”向“冰鲜禽肉产品”消费观念转变,形成消费新风尚。

附件:全市禽肉产品冰鲜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全市禽肉产品冰鲜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杨善斌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观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窦念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俊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齐道明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滕青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钱世军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朱晓庆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宋金成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继涛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田珍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

孔卫华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汪学峰含山县政府副县长

毛祚双和县政府副县长

姚国基当涂县政府副县长

申凯花山区政府副区长

邓明发雨山区政府副区长

李世华  博望区政府副区长

冯凯马鞍山经开区(示范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蒋玉立慈湖高新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张先清郑蒲港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窦念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