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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政策问答]《关于调整2023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

2023/08/10 1.1w 阅读 493 点赞

一、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国办发〔2019〕13号),决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自2019年5月以来,我省按照国家规定,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有关数据确定当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3年,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有关数据,加权计算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并以此确定我省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二、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答:我省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698.08元/月,以此核定2023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094元/月,下限为4019元/月。

三、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执行时间是什么?

答: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涉及哪些参保单位及职工?

答:按照国家规定,参保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并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保底和300%限高。即: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以缴费基数下限作为本人缴费基数;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以缴费基数上限作为本人缴费基数。因此,缴费基数上下限仅涉及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或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参保职工及单位。

例如:甲同志,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4200元,高于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标准4019元/月,则该同志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为4200元/月,不受缴费基数下限的影响。

乙同志,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低于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标准4019元/月,则该同志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下限保底,为4019元/月。

丙同志,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21000元,高于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20094元/月,则该同志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上限限高,为20094元/月。

五、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档次有哪些?

答: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设9个缴费档次,分别为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4019元、70%即4689元、80%即5358元、90%即6028元、100%即6698元、110%即7368元、125%即8373元、200%即13396元、300%即20094元,养老保险缴费率为20%。

六、对于需要调整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是否需要在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一次性结算到位?

答: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需要差额结算的,可在2023年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结算到位,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特别提示的是,参保单位可选择分次缴纳的方式,避免集中结算带来的资金压力。

七、对于已执行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的参保单位及职工如何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答:对于已执行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的参保单位及职工,需要结算缴费基数差额的,可选择抵扣2023年剩余月份的社会保险费,也可选择退回。

八、参保单位如何在线上申报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答:各参保单位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逐步点击法人办事、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进入后选择业务办理→缴费基数申报→基数调差分批补缴申请,点击“下载模板”,按模板要求填写后,点击“导入模板”,将填好的模板导入系统,参保单位可选择“一次性结算”或“分批次结算”,阅读内容后点击“业务提交”即可。

九、机关事业单位如何在线上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答:各参保单位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逐步点击法人办事、单位网上办事大厅、机关事业养老网上申报,选择业务办理,点击单位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下载工资模板,按照公务员、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别填报、导入缴费工资进行调整。

十、2023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何时截止?

答:2023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截至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