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职业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所:
为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范、有序地做好2014-2015学年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现将2014-2015学年全市职业院校毕业生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申报
(一)申报时间。
各职业院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鉴定申请,上报报名相关资料: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申报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前;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申报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前。
(二)申报条件。
1.初中起点三年制的,在第二学年下学期(第四学期)申报鉴定。
2.初中起点五年制的,中级工在第二学年(第四学期)下学期申报鉴定;高级工在第四学年(第八学期)下学期申报鉴定。
3.高中起点报高级工在倒数第三学期申报鉴定。
(三)申报材料。
各职业院校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时要附以下材料:
1.国家报名录入系统录入生成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名册》纸质和电子数据,《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名册》须经本院校签章确认(见附件2)。
2.经院校主管部门批准确认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鉴定申报表》,所有申报高级工考试的学生均须在备注栏说明,并提供中级工证书号(见附件1)。
二、鉴定安排
(一)理论知识鉴定时间、地点及工作职责。
1.鉴定时间。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2014年11月22日—23日 上午8:30—10:00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2014年5月16日—17日 上午8:30—10:00
2.鉴定地点。
安徽马鞍山技师学院。
3.工作职责。
理论知识鉴定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全市统一鉴定。
(二)技能操作鉴定时间、地点及工作职责。
1.鉴定时间。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2014年9月30日-2014年12月20日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2015年3月31日-2015年6月20日
2.鉴定地点。
鉴定地点由所在院校提供。
3.工作职责。
技能操作鉴定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工作职责为:主要负责制定和审核技能操作鉴定方案,考场准备通知单、考生准备通知单,验收考核场地,按考培分离原则统一派遣考评员。
各相关院校配合,工作职责为:提供鉴定场地、设备、材料、设备维护人员;进行场地布置,配合考评员做好考生现场组织管理工作。
(三)准考证办理。
准考证编号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编制生成,各相关院校打印并在准考证指定地方贴上照片,加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章后,由各相关院校发放给考生。
三、鉴定命题
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鉴定命题均根据国家职业大典规定的标准,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从国家题库中随机抽取;国家题库中没有的职业(工种),从市级职业技能鉴定题库中随机抽取。
四、鉴定成绩
(一)理论试卷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阅卷,并安排专人校对和誊分。理论成绩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汇总。
(二)技能操作成绩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派遣的考评组长在鉴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绩反馈给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成绩汇总后反馈给各职业院校。
(四)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各职业院校毕业生鉴定的成绩汇总分析后,将分析的结果向全市各职业院校进行通报。
五、证书核发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鉴定成绩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核定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鉴定补考
各职业(工种)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间内,考生可在鉴定三个月后申请参加一次补考。
各职业院校做好补考考生鉴定申报,申报时间和材料同正考。
七、鉴定收费
鉴定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198号文件和市财政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马财〔2007〕69号文件执行。
八、工作要求
1.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鉴定工作,积极开展考前强化训练,加大实训投入,增加实训时间,努力提高鉴定成绩。
2.各院校要严格按文件规定时间上报考生名册,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因逾期不报或上报信息错误,造成学生不能参考或证书打印错误的,由各相关院校承担责任。对报考二证和理论免考的考生,按照正考的要求另行上报材料,申报时间同正考。
3.各院校在操作技能鉴定时,要严格按照考评方案和《考场准备通知单》提供考场、设备、材料、工量具,并按要求进行鉴定准备,影响鉴定工作正常开展的,经考评员确认后,市鉴定中心将终止鉴定,并要求该单位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规定的,市人社部门将另行安排符合鉴定条件的鉴定所开展鉴定。
4.各职业院校要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本校所有毕业生鉴定工作,便于统考成绩统计和职业资格证书办理。
5.各职业院校必须在鉴定前组织考生开展安全教育,学习职业技能鉴定考生须知。在理论鉴定时要安排带队教师,组织好毕业生参考。在操作技能鉴定时,要召开考前考务会议,明确学校各专业工作人员与中心派遣考评员之间的职责,做好考前、考中、考后的服务工作,确保操作技能鉴定顺利进行。
6.全国全省统考职业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75号)文件执行。
附件:1.《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鉴定申报表》
2.《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名册》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 年8月21日
附件1
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鉴定申报表
学校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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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身 份 证 号 |
入学时间 |
入学专业 |
学制 |
申报鉴定职业 (工种) |
申报鉴定 等级 |
备注 |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名册
报名点单位: 考试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身份证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文化程度 |
出生 年月 |
申报工种 |
申报等级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