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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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5/11/02 5.9k 阅读 176 点赞

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马鞍山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1月3日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意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皖政〔2015〕85号)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及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将安全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将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规程、规定贯彻到一切生产和工作中,将安全工作责任和追责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应急保障,着力增强依法治安能力、科技治安能力、从严从实治安能力,促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坚决打好打非治违“阻击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共性和特性相结合,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集中打击、整治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坚决打好专项整治“歼灭战”,依法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公路防护施工工程,水上交通运输船舶及危化品码头,客运车站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坚持综合施策、重在治本,全面实施“道路运输平安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活动”、“水上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和“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等安全专项检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全面深化隐患排查。坚决打好隐患排查“围剿战”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攻坚战”,形成安全监管常态化机制,在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专家会诊等方式。全面检查全市交通运输企业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加强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涉及危险物品经营的码头、船舶、管道及车辆运输等重点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力求将安全监管延伸到每个角落。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整治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四项工作制度,通过暗查暗访发现问题,盯住具体隐患挂账督办,实行“月建月销”推动重点隐患整改,针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加快体系建设以用促建,落地生根,完善隐患排查行业、企业、岗位标准清单,督促企业健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机制,优化提升信息系统,改进绩效考核办法,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实行精准化执法、差别化监管。对隐患排查、监控、治理、验收全过程实行签字确认、存档备查,确保隐患整治经得起时间检验和实践检验。

(四)强化依法治安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安。规范运行安全监管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完善事中和事后监管办法,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范围,建设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提高监管服务水平。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事故查处,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调整优化监管人员结构,到2017年底实现监管执法机构和人员全面达标和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探索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和规范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五)提升科技治安能力。着力加强安全生产规划工作,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提高信息化、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实施“科技强安”,完善道路交通卫星在线监控装置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业信息化、数字化安全监控体系建设。积极组织申报实施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和重点行业领域物联网监控系统应用监管。加快建立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专业人才、行政许可、监测检验、应急救援、事故责任追究等信息共建共享。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利用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周期性、关联性等特征分析,做到检索查询即时便捷、归纳分析系统科学,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可循。强化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应急管理长效机制。

(六)增强从严从实治安能力。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和执法监督,切实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调整完善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运行架构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理顺安全生产协调机制和管理体制,加快实现“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加强责任查处追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大安全生产基础投入,不断改进监管方式方法,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力争到2017年底覆盖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由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组织开展。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行动计划,细化工作要点,加强协调衔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行业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统一组织开展辖区内的“铸安”行动。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本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各交通运输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将把“铸安”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二)深入宣传引导。各单位部门要按照《马鞍山市“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宣传工作方案》(马安监〔2015〕108号)要求,持续开展“铸安”行动宣传,运用微信、微博等宣传载体,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和支持“铸安”行动。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开展“铸安”行动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对典型案例和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要认真执行《马鞍山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马政〔2015〕57号),鼓励举报安全隐患、提供调查线索,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促进“铸安”行动深入开展。

(三)统筹协调推进。各单位部门要真正深下去、严起来,把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与当前正在进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三项行动”和“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实现年初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相结合,注重统筹,标本兼治,加强协调,务求实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