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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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2015/09/22 3.7k 阅读 334 点赞

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博望区交通运输局,市港航管理局、市运管局、市公路局、市交通质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马政〔2015〕54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局衔接落实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公布下放管理层级的19项行政审批项目,我市市级承接1项(见附件一)。

二、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相应改为后置审批3项(见附件二)。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事业局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简政放权的重要突破口,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切实做好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衔接落实,实行“四个一律”“两个全程”制度措施,即:“凡是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的项目,我市有对应项目的一律取消;下放到市级的项目,一律做好承接落实工作;下放到市级以下的项目,一律做到应放尽放;取消和下放的项目,一律在第一时间衔接落实。加强全程监管、全程服务”。要确保所有事项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跟踪问效,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确保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无缝对接,确保“放管服”各个环节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

2015年9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