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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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畅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1/26 9.9k 阅读 536 点赞

各县局,局直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畅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职责任务,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月12日

全市城镇规划建设管理 “畅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化全市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县城和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六项行动2016-2017年工作安排及要求,市公安局结合法定主管职责和配合任务,就牵头开展的“畅通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内容

针对县城和城镇交通秩序、经营环境秩序突出的问题,加强与市规划、住建委、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协作配合,从规划控制、道路建设、设施完善、秩序整治等方面入手,重点开展县城和城镇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等为主要内容的整治行动。同时,引入交通需求管理,加快推进县城和城镇公交、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倡导低碳绿色出行。

二、整治工作重点

1.完善交通管理设施。以“科学规范、清晰醒目、准确完好、齐全有效”为目标,认真落实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的“四同步”制度;规范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交通信号灯,合理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科学调控停车需求,增加停车供给。

2.整治路面交通秩序。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实施交通秩序改善升级工程,大力整治违法停车、酒后驾驶、超速、超员、逆向行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拖拉机载人,以及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随意横穿、不各行其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3.整治摊点占道经营。加强与各级城管部门的协作,组成联合执法力量,加大对车辆占用道路经营、摆摊设点、违法停车、占道停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取缔力度,并建立联动执法机制,落实长效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6年1月10之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我市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畅通行动工作方案。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6年,全面治理交通秩序、经营环境秩序“乱”的问题,基本实现低碳绿色出行。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及时总结提炼行动经验,研究建立城镇交通秩序、经营秩序、低碳绿色出行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推进交通设施建设

1.完善交通设施。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设置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行人过街设施、隔离护栏等交通管理设施,科学渠化交叉路口,减少交通冲突和安全隐患。同时,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要求,确保新建、改建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纳入道路投资概算,随路建设、同步到位。

2.优化交通组织。要推动各级政府建立交通改善工作机制,对部分道路存在“断头”、“瓶颈”、“错位”等功能性缺陷进行全面调研排摸,针对拥堵节点,制定交通工程改造整治方案,并结合城建计划排出项目时序推进。要建立道路交通信号配时的排查梳理、流量调查、分析论证、责任落实等常态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加强路面实时巡控和调研,对标线不清晰、车道分配不合理、导向车道与信号灯不匹配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并通过设置掉头开口、施划导流标线、转弯待转区等措施,合理分配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空间,实施动静分离、快慢分离,全面盘活道路时空资源,利用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程度平衡,使交通信号灯配时更加科学合理。同时,要会同市住建委和交通运输局,从新增把关和现状整合两个方面入手,全面加强对公路搭接和城市道路开口数量的控制,通过右进右出、远引交叉、集中掉头、工程改造等措施,减少现状开口对交通的横向干扰。

3.加强科技投入。按照当涂县域公安智能交通应用建设模式,争取各县、区财政保障,推动县区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指挥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绿波控制、信号配时优化调整、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等应用,建立信息主导警务的勤务模式,努力实现对路面交通的扁平化指挥和精准化管理,提升路面管控效率。

(二)开展路面秩序整治

4.整治交通秩序。要科学合理安排路面勤务计划,针对辖区交通拥堵频发的重点路段,以渣土车、出租车、公交车、电动三轮车等为重点车辆,持续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加大对违反交通信号、逆向行驶、违法停车、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查纠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正常通行秩序。

5.整治摊点占道。要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要求,实行“交警+城管”模式,加强主要道路、背街小巷、窗口单位、校园周边等占道经营集中区域和高发时段的整治、巡查与管理;配合各县、区政府做好早餐网点的合理设置、菜市场及其它临时市场等疏导点,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加强对占道经营的清理和取缔,推进各类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建设步伐,倡导入室经营,增加支路的微循环功能。

6.推动规划落实。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参与县城和城镇交通规划、建设和验收工作,并形成常态化和制度化。要会同市规划局按照《马鞍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开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停车问题的发生;严格执行《马鞍山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暂行规定》(马政〔2012〕121号)标准要求,督促建设单位配建到位,力争做到停车设施不欠新帐。同时,落实《马鞍山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布点规划》要求,逐年安排公共停车场的建设项目,形成“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停车为辅,占道停车为补充”的城镇停车格局。

7.加强停车管理。市公安交管部门要发挥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公室作用,会同规划、物价等部门,开展收费停车场的审批工作,并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待建土地、自用场地开办临时公共收费停车场;在中心城区或者交通流量集中区域实施差别停车收费措施,控制中心城区停车供给,科学调控停车需求,切实改善静态交通。

(三)深化交通安全宣传

8.开展公益宣传。根据公安厅、省委宣传部等九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皖公交管〔2015〕371号)要求,会同各级新闻单位建立道路交通社会公益宣传机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载体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规范、引导、警示和震慑的作用,增进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理解。

9.加强农村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精神,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年”、国省道沿线“交通安全村”建设活动,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思路和举措,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全方位、全覆盖的农村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10.强化安全提示。利用96598短信平台和公安交管部门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广泛发布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信息,为群众提供更周到、更快捷的交通安全知识和信息服务。

(四)调整交通出行结构

11.落实公共交通优先。配合市交运局,加快推进我市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增加公交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加强公交换乘枢纽和公交专用车道建设,全面提升公交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公交吸引力。同时,加强城区与县城交通换乘枢纽规划建设,实现各种公共交通方式的有机衔接,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

12.倡导绿色出行。积极会同市住建委,按照慢行优先原则,合理界定通行道路路权,推进步行和自行车绿道系统建设,推行低碳绿色出行,切实缓解城镇交通拥堵。同时,要全面推广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力争做到市县城镇范围全覆盖。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县城和全市城镇“畅通行动”行动取得实效,市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明刚任组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卢俊任副组长,各县公安局分管领导,交警支队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支队交管科,卢俊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县区畅通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各县公安局也要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细化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开展本辖区范围内城镇的“畅通行动”。 

 (二)高度重视推进。省、市主要领导对县城和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六项行动工作高度重视,其中“畅通行动”是规范县城和城镇交通秩序、提升交通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务必从政治任务的高度,深刻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周密组织,精心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工作见成效。

(三)强化部门协作。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立足自身管理职能,围绕“畅通行动”中交通秩序、经营秩序、低碳绿色出行等主要任务和重点环节,发挥本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会同规划、住建、交运、城管等部门,按照法定主管职责和任务,定期会商治理交通拥堵和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规建管一体化的应对措施,综合施策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开展检查督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依托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发挥市级层面服务、协调、指导的作用,会同市规划、住建、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对照全市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畅通行动”方案的任务目标,按照项目化推进要求,加强对各县区城镇“畅通行动”的督察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定期汇总各部门工作信息,召开工作调度例会,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