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分局,局直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11月23日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关于将雨山区佳山乡岱山村、当涂县姑孰镇章塘村托管至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部署,以及2016年1月21日市委政法委关于“当涂县章塘村、雨山区岱山村司法管辖协调会会议纪要”精神,经市局研究,现就雨山区佳山乡岱山村、当涂县姑孰镇章塘村的治安管辖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雨山区佳山乡岱山村的治安管辖由雨山公安分局移交至开发区公安分局,岱山村驻村民警随村调整至开发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维持现状。
二、根据当涂县姑孰镇章塘村行政区划没有调整、但已实际移交市经济开发区管理的现状,明确如下:
(一)当涂县姑孰镇章塘村的治安管辖由当涂县公安局移交至开发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移交至市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
(二)该村的户籍管理仍由当涂县公安局负责,户口迁移执行市郊农村地区的户口迁移政策。
三、鉴于开发区公安分局管辖范围的扩大,市局今后视情适当予以警力补充。
四、移交前,各单位受理的案事件,由原单位负责办结。相关信息系统及台账资料的调整和移交,相关警种应积极配合,协助解决。
五、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零时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