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区公安分局、博望区交通运输局:
今年以来,宁夏、四川、北京等地相继发生公交车纵火案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和广大群众人身安全。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为汲取教训,堵塞漏洞,严防我市发生类似案事件,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现就切实加强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以下简称公交客运安保),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开展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整改。当前,我市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但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社会治安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近期敏感节点较多,二十国集团峰会(简称“G20峰会”)即将召开,做好公交客运安保工作、确保社会面稳定安全尤其重要。各县、区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部署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检查,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公交运营企业和车辆,查找问题隐患,及时堵塞漏洞。要进一步督促运营单位加大安全防范投入,强化内部防范工作措施,建立完善防范工作机制。对安防制度不健全、设施不齐全、措施不落实、保卫力量不到位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车辆,要责令停运停用;对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二、强化宣传教育,形成浓厚氛围。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部署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媒体、网络,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防工作,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的浓厚氛围。要推动运营企业采取在站区、车箱张贴提示、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常识,促使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逃生自救常识。
三、组织安全培训,提升安防能力。要定期通报治安形势,加大指导力度,督促、指导公交客运运营单位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防教育培训,加强对公交司乘人员、安检人员、安全员、乘务管理人员的安防教育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其识别危险物品、应对突发情况、组织应急逃生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同时,要积极推动安全知识培训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提高乘客安防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预案演练,提升处突能力。要针对恐怖袭击、极端暴力、客流拥堵和安全事故次生灾害等,按照“一站一预案”、“一事一预案”的要求,分类分级制定完善有关预案,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和措施、要求。要本着贴近实战、内紧外松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设置科目,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实战合成演练,提升整体作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将适时成立由分管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切实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确保有关措施到位见效。联合工作组还将组织运营企业负责人、保卫干部和司乘人员听取反恐处突和公交客运安保治安防范等方面的专题知识讲座,以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对突出治安隐患,及时通报运营单位限期整治,坚决依法处罚。对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导致公交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将严格责任追究,一查到底。省公安厅与省交通运输厅也将组织力量赴我市开展公交客运安保抽查工作,确保上下联动、全体动员,共同构筑起公交客运安保牢不可破的防护网。
各县、区接此通知后,请及时传达至基层单位,通报至运营企业。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联系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孔欣,电话:2422152;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黄助前,电话:2473601。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