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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br/>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8/24 1.4w 阅读 152 点赞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秘〔2018〕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24日       

马鞍山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规范非煤矿山生产管理秩序,不断提升非煤矿山生态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不欠新账、消化存量、杜绝增量为目标,以创建绿色矿山为抓手,全面开展全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建立非煤矿山长效管理机制,提升非煤矿山生态环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水平,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二、整治范围和行动时间

此次攻坚行动的整治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自即日起,各载体单位、相关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全面推进攻坚行动。

对已关闭矿山,由所在地区组织企业清理现场、拆除设施、复绿、岩土及物料覆盖,于2018920日前完成。同时启动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复绿等工作。

对停产整顿类矿山,由所在地区实行封场管理,即:停供火工用品、封堵进出采场道路、撤出采场内设备及封存设施设备、断供生产用电。同时,清理现场、覆盖岩土及物料、复绿等,于2018920日前完成。停产企业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并立即开展绿色矿山创建。采矿权证出让合同到期的矿山,政府决定予以关闭,应立即启动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复绿等工作。

对技改整合矿山,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基建。同时由所在地区国土部门督促企业编制《绿色矿山创建方案》,同步实施。

对生产矿山,继续提升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水平,确保各类设备设施完好有效运行,改善作业现场环境,遏制环境污染现象,使生产矿山始终符合非煤矿山综合整治验收标准。同时,以争创绿色矿山为目标,全力推进各项绿色矿山建设活动,201812月完成矿山绿色覆盖率20%201912月完成矿山绿色覆盖率50%202012月完成矿山绿色覆盖率100%(全市非煤矿山生产经营现状一览表见附件2)。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安委办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安全生产监管局非煤办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马钢集团矿业公司是实施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在同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确保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各级要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细化前期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垦复绿、林地报批、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工作。

四、工作举措

(一)建立图册。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马钢集团矿业公司作为综合整治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非煤矿山企业一矿一案,重点是环境保护、复垦复绿等。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底前建立一矿一图台账资料,图册内容涵盖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复垦复绿、生产设备设施等方面的全域图、局部图及重点部位图等。各县区、开发园区、马钢集团矿业公司非煤矿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报送一次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效果对比图。

(二)制定规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聘请有关专家,以先期调研、管理为基础,结合我市非煤矿山类型、类别、数量、整合进展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制定各县区、开发园区非煤矿山企业控制数量、产能等,使非煤矿山企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实现全市非煤矿山企业有序发展。实行环保优先原则,强化环保红线意识。新设立采矿权,由所在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马钢集团公司报告市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城乡规划局等部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马钢集团矿业公司组织实施。

(三)定点联系。

建立市级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定点联系非煤矿山综合整治责任制度,抓好督查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载体单位推进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并每月向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督查情况:

市环境保护局联系含山县;

市国土资源局联系和县;

市水利局联系当涂县;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联系花山区;

市农委联系雨山区;

市公安局联系博望区;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慈湖高新区;

市交通运输局联系马钢集团矿业公司。

(四)加强调度。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的目标要求,结合各自职责,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及时调度。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一调度,副组长一月一调度,组长一季度一调度。

(五)复垦复绿。

市国土资源局督促指导属地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马钢集团矿业公司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并以此为契机提速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制定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各县区、开发园区、马钢集团矿业公司要抓紧组织实施并同步做好复垦复绿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督导。

(六)打击盗采。

为有效打击取缔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严禁超层越界,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履行属地打击盗采主体责任,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本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动态巡查、举报、重大案件督办、协办、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与乡镇、村建立包保责任制,乡镇、村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报告盗采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市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和指导,特别是市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要联勤、联动,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对发现的盗采点由所在县区、开发园区国土资源部门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盗采价值8万元以下由县区、开发园区国土资源部门调查处理,8万元以上移交县区、开发园区公安部门查处。超层越界开采依法查处。

(七)落实奖惩。

对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同时,将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纳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权重3分(百分制)。

(八)严肃问责。

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相关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文件精神,推动各方提高认识,加大力度,真抓实干,真整真治。对存在综合整治工作推进迟缓、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的载体,由副组长约谈属地分管负责人,经约谈仍无有效进展的,由组长约谈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情况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马钢集团矿业公司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按照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目标和要求,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节点、分类施策、强化巡查,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垦复绿、林地报批、生态修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迅速落实,立即整改。

(二)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常态化监管。

市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联系地区督查和指导,协调解决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当前非煤矿山普遍存在地质环境治理与复垦复绿、边开采边治理进展缓慢等突出问题。市相关部门依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对照前期非煤矿山持续综合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责任、整改清单,督促各载体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工作。

(三)切实真抓实干,确保取得实效。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马钢集团矿业公司要切实加大力度、真整真治,加大非煤矿山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力度,立即启动矿区复垦复绿提绿工作,加快进行林地恢复及生态修复方面的工作,按照实际情况分类推进,并建立以视听材料为主的台账资料,务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附件:1.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全市62家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经营现状一览表


附件1

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长:周善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庆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丁以慧市安委办主任、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员:曹明云含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凌晨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孙兆斌当涂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花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雨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博望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龚玉芝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亚莉慈湖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郑蒲港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孙宏良示范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任文田马钢矿业公司副总经理

张爱知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陶有祥市农委副主任

伍先平市水利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工商局副局长

宋金成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桂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沈志超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胡剑刚市安全生产监管局非煤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沈志超任主任,胡剑刚任副主任。

附件2

全市62家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经营现状一览表

一、生产类(18家)

序号

所在县(区)

矿山地址

矿山名称

1

含山县

仙踪镇

安徽润基水泥有限公司含山县窑头山水泥用灰岩矿

2

陶厂镇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含山恒泰非金属材料分公司

3

林头镇

中国铁路物资安徽铁鹏水泥有限公司爬山石灰石矿

4

林头镇

中国铁路物资安徽铁鹏水泥有限公司柱山项家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

5

林头镇

安徽省铁鹏海豹水泥有限公司大青山石灰岩矿

6

昭关镇

安徽昭关石英矿业有限公司

7

和县

石杨镇

安徽盘景水泥有限公司和县马山-娘娘山水泥用石灰岩矿

8

石杨镇

安徽盘景水泥有限公司石杨花山石灰岩矿

9

香泉镇

安徽盘景水泥有限公司和县团山水泥配料用砂岩矿

10

石杨镇

和县绰庙东山石料厂

11

当涂县

太白镇

当涂县太白兴盛采石场

12

雨山区

向山镇

马鞍山市小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3

雨山区

安徽长江矿业有限公司戚山铁矿

14

马钢

向山镇

马钢集团南山矿业公司高村铁矿

15

当涂县

马钢集团姑山矿业公司和睦山铁矿

16

当涂县

马钢集团姑山矿业公司白象山铁矿

17

当涂县

马钢集团姑山矿业公司姑山采场

18

当涂县

马钢集团姑山矿业公司姑山挂帮矿

注:生产类矿山2018年底,含山县、和县、马钢集团矿业公司须完成绿色矿山创建企业数的20%;当涂县、雨山区须完成绿色矿山创建企业数的50%2019年底,含山县、和县、马钢集团矿业公司须完成绿色矿山创建企业数的50%2020年底,全市生产类非煤矿山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创建。

二、停产整顿类(21家持续整治)

序号

所在县(区)

矿山地址

矿山名称

1

含山县

陶厂镇

含山县全平矿业有限公司

2

陶厂镇

含山县锦沙矿山有限公司

3

仙踪镇

含山县永泰矿业有限公司

4

褒禅山经济园区

安徽生辉矿业有限公司

5

林头镇

含山县武洋运输有限公司

6

和县

石杨镇

安徽省和县佳盛采石有限责任公司

7

西埠镇

和县前锦石料厂

8

善厚镇

和县善厚镇双山石料厂

9

当涂县

当涂县围屏

山林场(超山村)

马鞍山市松源宝石有限责任公司超山绿松石矿

10

太白镇

当涂县龙山桥矿山有限公司

11

花山区

向山镇

罗卜山南坡

马鞍山市霍里镇铁矿

12

霍里镇范塘村

马鞍山松源宝石有限公司笔架山矿

13

雨山区

向山镇

安徽恒兴矿业有限公司大王山绿松石矿

14

向山镇

马鞍山市罗卜山铁矿

15

博望区

丹阳镇

马鞍山市当涂县薛津采石公司

16

丹阳镇

马鞍山市龙山村采石场

17

丹阳镇

马鞍山市巨龙矿业有限公司

18

丹阳镇

马鞍山市绿野毛村石岩建材有限公司

19

丹阳镇

马鞍山市横山矿业有限公司

20

丹阳镇

马鞍山市丹阳镇黄塘采石场

21

新市镇

马鞍山市新市第一建筑材料厂


三、技改整合类(7家)

序号

所在县(区)

矿山地址

矿山名称

1

含山县

环峰镇

含山县鼎岩钙业有限公司

2

铜闸镇

含山县唐湾商贸有限公司大黑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3

清溪镇

含山县红太阳建材有限公司

4

清溪镇

安徽润基水泥有限公司含山县大王山东段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

5

环峰镇

金昌矿业(安徽)有限公司

6

和县

石杨镇

和县石杨镇八一老山石料厂

7

马钢

向山镇

马钢集团南山矿业公司和尚桥铁矿


四、依法关闭类(16家)

序号

所在县(区)

矿山地址

矿山名称

1

含山县

经开区

含山县一统碑石料矿

2

和县

石杨镇

和县金楠石业厂

3

石杨镇

安徽星光路景公路石料有限公司

4

石杨镇

和县众鑫矿业有限公司

5

石杨镇

和县龙顺采石有限责任公司

6

石杨镇

马鞍山九鼎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7

石杨镇

巢湖市宁和采石有限责任公司

8

香泉镇

和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

9

善厚镇

和县善厚镇砂石厂

10

当涂县

太白镇

安徽国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1

雨山区

佳山乡

安徽长江矿业平山铁矿

12

向山镇

马鞍山市东宝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13

慈湖高新区

上湖村

马鞍山市正大采石有限公司

14

团旗山路

马鞍山市凤山建材有限公司

15

马钢

向山镇

马钢集团南山矿业公司凹山铁矿

16

向山镇

马钢集团南山矿业公司东山铁矿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