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实施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
马政办〔2019〕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实施规划(2019—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
马鞍山市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实施规划(2019-2022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安徽省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2年)》及《马鞍山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2019-2021年)》要求,推进马鞍山市智慧教育建设步伐,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建设现状
为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我市先后实施《马鞍山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马鞍山教育信息化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年)》。目前,全市中小学生机比为6.365:1,师机比为0.79:1,班班通覆盖率、宽带网络接入率、校园网建有率均达100%,学校网络平均带宽提高至93.72M,城镇学校班均出口带宽高于10M,农村学校高于5M,硬件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在教育部发布的《2017年安徽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报告》中,我市综合发展指数位居全省第一。
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阶段性成效明显,但与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智慧教育重要性认识有待深化,智慧学校环境仍需改善,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任重道远,支撑智慧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尚未形成,创新性优秀教学成果有待推广等。
二、建设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协同推进。统筹整体规划,强化顶层设计,加快资源整合,推进集约化建设。分层指导、分类推进、分步实施,整体提升智慧学校建设效益和智慧教学应用水平。
2.深度融合,创新引领。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推动教育观念更新、模式变革,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生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创新型人才。
3.应用驱动,共建共享。开发应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创新多元数字资源形态,建立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开放合作机制,实现“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
4.完善机制,激发活力。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鼓励企业投入资金提供信息化产品与服务,解决教育信息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三)建设目标
以推进智慧教学、智慧学习、智慧管理、智慧生活、智慧文化建设为突破口,构架“5项基本业务+2项支撑条件”的智慧学校结构,形成智慧校园生态体系,基本实现《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出的“三全两高一大”发展目标,完成《安徽省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2年)》建设任务,智慧学校建设达到长三角地区中等以上水平,具体为:
1.2019年,18.6%的中小学建成智慧学校(其中,乡村中小学14.1%,城镇中小学22.0%),完成全市学业评价系统、本地名师优质数字资源库建设。
2.2020年,46.1%的中小学建成智慧学校(其中,乡村中小学39.3%,城镇中小学51.1%),智慧学校建设机制进一步健全。
3.2021年,72.9%的中小学建成智慧学校(其中,乡村中小学65.9%,城镇中小学78%),完成50%教学点智慧课堂建设任务。推广教务、人事、办公等应用服务,实现智慧管理高效化、精细化、智能化。
4.2022年,乡村普通中小学100%达到智慧学校建设要求,城镇中小学100%建成智慧学校,实现100%教学点智慧课堂全覆盖。构建互联互通的智慧生活环境,我市智慧学校建设和应用水平居于全省前列。
三、重点工程
(一)智慧学校环境提升工程
优化校园网络环境,加大信息化设备配备和升级改造力度,全面提升智慧学校基础环境水平。
1.完善基础环境支撑。有序做好教师办公电脑、班班通、学生机房等设施馆室的建设与更新,加大录播教室建设力度,实现中心校以上规模学校全覆盖。升级改造校园网络系统,开展学校联网攻坚行动,中小学校(教学点)宽带网络接入全部提速至200M,鼓励光纤入班,加快智慧教学系统等建设,按年度完成智慧学校建设任务。
2.构建智慧生活环境。加快校园一卡通等物联网系统建设与应用,健全网络安全制度与管理体系。完善校园安防监控系统,构建市级安全监控巡查平台,实现学校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
3.建设智慧文化新形态。利用校园网络、办公平台、微信微博、校园电视台、校园广播等载体,形成智慧化的学校文化。结合新课改、新高考要求,完成走班排课系统等建设,为新高考提供环境保障。
(二)智慧教学融合创新工程
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融合创新,推广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模式和创新成果,推进教育信息化整体发展。
1.深化智慧教学融合创新理论研究。成立市级智慧教学融合创新专家组,由教研部门牵头,指导开展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实践研究,通过示范展示、交流沙龙、课题研究等形式,大力推进理论成果转化为实践应用。
2.提升智慧教学常态化融合水平。指导教师开展电子备课、网络研修等,深化班班通、学科类软件使用,促进新技术、新媒体常态化应用,更新实验教学手段,探索仿真、虚拟实验室建设与应用。开展智慧课堂教学模式探究,扩大“翻转课堂”、“移动学习”试点范围,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
3.推进大数据教学评价体系建设。搭建市级数据平台,配备学业评价系统,推进网络环境下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基于网上观摩、研讨和课堂教学评价的云录播平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智慧管理提质增效工程
整合优化各级系统,形成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运维体系,提升信息技术服务教育教学的能力与水平。
1.深化公共管理平台建设。完善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模块,为中小规模学校提供基础应用,支持规模较大的学校开展特色建设与应用。完成已建的信息化平台、应用系统与省市平台对接,做好新建项目的互联互通,杜绝出现信息孤岛。
2.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APP应用等新媒体实现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家长和社会信息快速互通。积极做好与“皖事通”等应用系统的对接,实现跨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互通及查询等服务。
3.完善运维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市、县(区)、校三级运维服务体系建设,市、县(区)教育局负责统筹电教、装备等部门,构建本地教育信息化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各学校配备专(兼)职技术人员并进行维护能力培训。支持以政府购买专业服务的方式建立运维机制体系,提高专业服务质量,降低维护成本。
(四)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工程
推进国家、省、市、县(区)、校等各级资源融通与整合,完善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统领教学资源和教育管理主要服务,为智慧学校建设提供平台支撑。
1.构建资源共建共享体系。依托国家、省、市教育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的优质教育资源,支持鼓励县(区)、学校开展地方资源和校本资源建设。组织名师工作室、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开展数字资源建设,建立涵盖中小学各学科、各学段的市级教学资源库,汇聚衍生本地教育资源,在全市范围内共享使用。
2.优化教学资源应用生态。引导教师利用省、市平台开展教案、微课、课件、试题等制作、上传及下载,提高资源使用率。鼓励教师分享各类信息化教学大赛获奖作品及学生电脑制作作品等,形成本地优秀资源库,供更多教师使用。
3.建立完善资源补充机制。完善市教育资源库,实行资源使用率与用户评价、专家审查相结合的资源遴选补充模式,鼓励县(区)、学校充分使用上级资源,并建立本级资源有效补充机制,引导建立校本资源库,积极开展资源分享,使学校校本资源覆盖所有学段、学科。
(五)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工程
加强人工智能环境下师生信息技术基本技能培训和创新能力培养,提升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1.强化教师信息化能力培训。广泛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重点抓好市、县(区)学科教研员信息素养培训,提升示范引领功效。针对性做好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和新入职教师信息化培训,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
2.提升教师信息素化素养。组织开展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课题研究、典型案例评比等,以赛促学、学以致用。依托“三名”工作室、“1+4”互惠教研共同体等,推进网络研修,开展网络备课、在线评课、主题研讨、智慧课堂教学应用大赛等活动,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3.加强学生信息素养培育。开设人工智能、创客教育、编程教学等特色课程,引导学生利用移动学习终端、网络学习空间和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开展学习;组织开展学生创新成果评选等活动,提升学生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与创新能力,并将学生信息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继续开展中小学电脑制作、青少年机器人和创新创客比赛等,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
(六)智慧教育应用成效监测工程
开展面向县(区)、学校的智慧学校督导评估和第三方评测,建立智慧教育应用激励机制。
1.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建立全市教育信息化督导评估机制,将信息化设备、馆室配备作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将智慧学校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教育督导考核。抓好智慧学校整体推进,将日常工作落实、活动开展等纳入市教育局对县(区)教育局及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强化过程监管,突出结果运用。
2.建立应用绩效考核机制。指导县(区)积极参与并广泛开展各类应用活动,强化对活动组织及结果的评价。加强直属学校智慧教学相关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资金安排挂钩。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智慧课堂应用,将信息化应用成效作为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名师(名班主任)等评审评选的依据之一。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明确县(区)政府主体职责,市、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落实“一把手”责任,各相关部门根据建设任务,分工合作,履职尽责,协同推进。学校设立由校领导担任的首席信息官(CIO),成立领导小组,落实牵头部门,明确教学、后勤、信息中心等部门职责,统筹规划、全面推进智慧学校工作。
(二)队伍建设
加强教育信息化专业人才培养,明确岗位设定标准和专业发展路径,通过培训学习、专业进修、职称比例倾斜等,加快智慧学校建设与应用人才培养,带动引领信息化队伍整体能力提升。
(三)经费投入
坚持“分级建设、分级负担”的原则,明确市、县(区)、学校资金分担原则及投入额度,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做好智慧学校建设经费保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各学校要结合上级经费安排,统筹经费使用,应以不低于学校公用经费10%的资金用于信息化设备运维。
(四)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智慧学校建设、管理及应用等制度,完善检查评估、资源共建共享和表彰激励等机制,抓好重点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估,确保智慧学校工作扎实推进、稳步提升。市教育局将综合师生评价、社会评价、专家评价和系统使用监测等多方面因素,适时开展成效评估,保障全市智慧学校建设有力推进。
附件:1.市智慧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马鞍山市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年度计划表
附件1
市智慧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成员名单
组长:李强市政府
副组长:潘素萍市政府
汪昌斌市教育局
成员:齐道友市财政局
朱孝军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汪媛霞含山县政府
王竹梅和县政府
袁敏当涂县政府
骆德斌花山区政府
吴红燕雨山区政府
董昭武博望区政府
汪久生市教育局
二、工作机构设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汪久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马鞍山市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年度计划表
|
类别 |
县区 |
学校总数 |
分年度建设计划 |
|||||||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
建成学校数量 |
建成 |
建成学校数量 |
建成 |
建成学校数量 |
建成 |
建成学校数量 |
建成 |
|||
|
乡村 |
含山 |
49 |
8 |
16.3% |
15 |
46.9% |
13 |
73.5% |
13 |
100% |
|
和县 |
48 |
6 |
12.5% |
11 |
35.4% |
12 |
60.4% |
19 |
100% |
|
|
当涂 |
22 |
2 |
9.1% |
5 |
31.8% |
7 |
63.6% |
8 |
100% |
|
|
花山 |
0 |
/ |
||||||||
|
雨山 |
2 |
0 |
0.0% |
1 |
50.0% |
1 |
100.0% |
0 |
100% |
|
|
博望 |
13 |
2 |
15.4% |
2 |
30.8% |
3 |
53.8% |
6 |
100% |
|
|
直属 |
1 |
1 |
100.0% |
/ |
||||||
|
城镇 |
含山 |
37 |
8 |
21.6% |
11 |
51.4% |
11 |
81.1% |
7 |
100% |
|
和县 |
32 |
7 |
21.9% |
9 |
50.0% |
10 |
81.3% |
6 |
100% |
|
|
当涂 |
40 |
8 |
20.0% |
12 |
50.0% |
12 |
80.0% |
8 |
100% |
|
|
花山 |
33 |
7 |
21.2% |
10 |
51.5% |
9 |
78.8% |
7 |
100% |
|
|
雨山 |
16 |
4 |
25.0% |
4 |
50.0% |
4 |
75.0% |
4 |
100% |
|
|
博望 |
14 |
3 |
21.4% |
5 |
57.1% |
3 |
78.6% |
3 |
100% |
|
|
直属 |
10 |
3 |
30.0% |
2 |
50.0% |
0 |
50.0% |
5 |
100% |
|
|
乡村小计 |
135 |
19 |
14.1% |
34 |
39.3% |
36 |
65.9% |
46 |
100% |
|
|
城镇小计 |
182 |
40 |
22.0% |
53 |
51.1% |
49 |
78.0% |
40 |
100% |
|
|
合计 |
317 |
59 |
18.6% |
87 |
46.1% |
85 |
72.9% |
86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