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劳动保障局、各区(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慈湖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向社区延伸,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推广建设社区创业指导室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
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文件)精神,按照《马鞍山市创建全国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通过在社区对创业者进行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创业培训、融资指导等创业服务,为创业者搭建创业交流平台,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二、工作目标
各区县要根据《马鞍山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和本工作规定的要求,在汲取金家庄区瑞南社区创业指导室建设经验和模式的基础上,2009年底前,各县区每个街道至少确定一个社区成立社区创业指导室,2010年在全市推广。
三、建设时间
1、10月30日前,各县区每个街道选择1个社区作为试点,并将试点社区名单汇总上报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2、11月初,在金家庄区瑞南社区召开建设社区创业指导室现场观摩会。
3、11月下旬,将对试点社区创业指导室进行验收。
四、建设要求
1、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好社区创业指导室试点工作,使每个街道成立的社区创业指导室起到示范作用,在工作中要总结经验,以利于明年在全市社区推广。
2、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对社区创业指导室的工作职责、基础台帐、宣传材料等,做出统一规定。
3、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对各区创业指导室进行考核验收,并将与创业补助经费挂钩。
附:1、社区创业指导室建设标准(试行)
2、社区创业指导室工作职责
3、社区创业指导室基础台帐
4、社区创业指导室考核验收表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社区创业指导室建设标准(试行)
1、指导室应在显著位子挂**社区创业指导室标识牌(规格:40cm×60cm);2、指导室服务面积应不小于20平方米;3、有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4、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2名;5、街道、社区应从就业工作经费中,核拨经费用于创业指导服务;6、有明确的工作职责、服务流程,并张贴上墙;7、能提供创业指导、项目推介、小额担保贷款办理等服务;8、建立完善的创业者基本情况台帐、创业咨询台帐、创业成果台帐、政策扶持台帐等。
附件2:
社区创业指导室工作职责
1、宣传国家、省、市创业扶持政策,为劳动者创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2、发放创业服务手册、有关申请和办理表格、办事指南等;
3、负责开展各类创业项目展示和推介工作;
4、提供创业培训信息,受理SYB、IYB、EYB培训申请,对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进行指导服务;
5、负责受理创业者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6、建立落实政策档案,负责相关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7、完成上级就业服务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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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员情况登记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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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人员类别 |
创业项目 |
咨询内容 |
联系电话 |
咨询时间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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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申请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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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人员类别 |
申请培训项目 |
联系电话 |
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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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手续办理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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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所属区 |
材料接受时间 |
报批时间 |
反担保合同签订时间 |
承诺内容 |
承诺书 盖章时间 |
保证书 盖章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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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间 |
经办行 |
额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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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统计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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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时间 |
发放创业服务 手册数量 |
创业咨询人数 |
创业培训 申请人数 |
小额担保贷款 申请人数 |
备注 |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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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创业指导室建设验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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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名称 |
是否挂标牌 |
服务面积 |
办公设备 |
是否有工作职责、服务流程图 |
工作人员数量 |
提供办理服务情况 |
核拨经费情况 |
基础台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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