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注销部分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许可的通知

2012/02/22 7.8k 阅读 506 点赞

2011年,马鞍山市珍味南货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永立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青岛啤酒华东销售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安徽永乐鸿泰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北京世界知识印刷厂马鞍山分厂、马鞍山市花山金伯利钻石专营店6家企业,未按照《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劳护字〔1995〕第225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到我局办理特殊工时制复审并申请延续。为严格企业工作时间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自2012年2月10日起,注销这6家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即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许可,原特殊工时制许可的批复(马劳社秘〔2002〕134号、马劳社秘〔2003〕29号、马劳社秘〔2004〕100号、马劳社秘〔2005〕128号、马劳社秘〔2008〕96号、马劳社秘〔2009〕92号)同时废止。如对本决定不服,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