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社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规范我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行为,树立行业先进典型,鼓励和支持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大做强,营造规范、和谐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1〕72号)、《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1年12月31日前,经市人社局及各县人社局许可审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及工商、税务登记机关年度审验;
2.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两年以上,经营效益良好;
3.无失信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未受到过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处罚。
二、评选程序
1.推荐。非营利性人力??服务机构由其所在县、区人社局推荐。推荐部门须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申请书》(附件)上盖章。参评机构应于2012年2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市人社局。申报材料包括:
(1)相关证照复印件;
(2)注册登记资料及年检资料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报表和本年度(截至2012年1月底)财务报表及附注说明;
(4)《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申请书》;
(5)等级评定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评审。2012年4月上旬,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评审委员会,采取实地考察、专家评定等方式进行评审,确定5家拟评定为我市信用等级“A”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3.公示。2012年4月中旬,市人社局将拟评定为我市信用等级“A”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评定为我市信用等级“A”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颁发全省统一制作的等级牌匾和证书。
省人社厅将根据“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定结果,开展“AA”、“AA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定。对评定的“AA”、“AA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省人社厅将召开表彰会议,授牌表彰。
三、其他事项
1.等级评定工作以机构自愿、行业自律、政府指导、社会监督为前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等级评定工作不向参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2.在等级评定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等级评定。如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提交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申请书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联系人:鲁超联系电话:2366936)
附件: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机构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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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设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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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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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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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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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手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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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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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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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号 |
单位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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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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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就业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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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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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通过人力资源部门或民政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的年度审验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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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信用等级评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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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规定,我单位自愿申请参加信用等级评定,并承诺我单位填报的信用信息及提交的评定材料客观真实,无虚假。 申请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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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用 信 息 报 告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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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指标 |
信用信息 |
信息状态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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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条件 指标 |
年检 记录 |
1、通过工商部门年检 |
□是□否 |
未年检一票否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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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税务部门年检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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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人社部门年审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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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处罚 |
1、工商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
次 |
有行政处罚记录一票否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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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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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社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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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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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记录 |
1、总投诉次数 |
次 |
有不诚信投诉记录一票否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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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效不诚信投诉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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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诉讼 |
1、承担民事诉讼责任记录 |
次 |
应无诉讼、仲裁记录,或经判决、裁定认定不承担责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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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担刑事诉讼责任记录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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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担行政诉讼责任记录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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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担劳动仲裁责任记录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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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素质 |
1、团队规模 |
人 |
公司团队建设情况、管理状况优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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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岗前培训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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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教育培训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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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员工持有各类职业证书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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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中专以上学历人员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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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发展前景 |
1、年服务人数 |
公司能掌握社会需求,积极开发服务产品,有规划目标,有具体实施,管理先进,能适应发展需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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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就业服务的成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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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种表扬、表彰及授予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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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规范 指标 |
信息 公示 |
1、在显著位置以明显方式公示 |
□是□否 |
10分(①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扣3分;②未以明显的方式公示扣3分;③未公示工商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每少公示一项扣3分;④未公示税务证照,人社部门监督电话、投诉电话的,每少公示一项扣2分;⑤未公示各项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主营业务服务规程的每少公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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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示工商执照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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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示税务证照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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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示职业介绍许可证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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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示劳动保障部门监督电话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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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示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电话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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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示各项服务的收费标准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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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示服务承诺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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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示主营业务的服务规程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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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规程 |
1、服务项目 |
项 |
15分(①无服务规程或未执行服务规程的扣全分;②根据提供的服务项目,每少一项服务规程扣5分;③各服务规程未包含完成该项服务的必要服务环节的,每项服务规程扣3分;④各服务规程对必要服务环节的服务未做明确要求扣3分。⑤服务规程执行性较差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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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规程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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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严格执行服务规程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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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记录 |
1、服务记录完整 |
□是□否 |
30分(①无服务记录的扣全分;②有服务,但缺少重要内容的扣20分;③特定服务项目无服务记录的,每项扣10分;④某次已服务,但收费无服务记录或有服务记录无收费记录的,每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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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记录可查询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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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记录如实反映服务质量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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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务记录如实反映收费情况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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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 情况 |
1、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率 |
25分(①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率以90%为基数,每降低5%扣5分;②员工社会保险缴纳率以80%为基数,每降低5%扣5分; ③侵犯员工其他合法权益的,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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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社会保险缴纳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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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依法保障员工权益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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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检查 |
1、违法违规记录 |
次 |
20分(①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全分;②有与管理服务规范不符行为被责令整改的,每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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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合计(满分100分,评分大于80分方可评定为“A”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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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评 材 料 清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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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证明内容 |
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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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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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不足可续页。
机构信用等级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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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自评信用 等级意见 |
年月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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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部门 意见 |
年月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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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审委员会意见 |
年月日(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