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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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社会保险服务标准自我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7/03/05 4.2k 阅读 204 点赞

局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确保我局社会保险服务标准体系有效运行并持续完善,根据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要求及《服务标准体系自我评价和改进程序》(Q/MSI T05.001-2016)规定,决定于2017年3月组织开展第二批已下发标准自我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本次评价工作分七个评价小组分别开展(具体分工见附件),实行组长负责制。请各小组组长和组员做好本组自我评价的准备工作,按照《服务标准体系自我评价和改进程序》(Q/MSI T05.001-2016)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二、主要任务

一是制定具体的评价实施计划,确定评价的目的、范围、依据、审核安排;二是进行审核,审核时填写首次/末次会议签到表,填写评价报告,明确内容和说明;三是对不符合和需纠正的填写纠正改进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及措施验证。

三、撰写报告

评价结束编制汇总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包括不合格项的分布情况、标准文本、标准文本实施及服务标准体系运行的符合性、有效性评价及改进建议等。通过自我评价切实起到监督指导、总结反馈、评价改进的作用,对评价出来的不合格项追踪验证,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达到预期的目标。

四、工作要求

本次评价覆盖社会保险服务标准体系所涉及的单位、部门要做好工作安排,积极配合,负责人必须参加审核首、末次会议,安排人员及时提供文本实施和体系运行的验证资料,并督促本部门不合格项及时、彻底整改。

附件:马鞍山市第二批社会保险服务标准自我评价工作分工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6日

附件

马鞍山市第二批社会保险服务标准自我评价工作分工表 

序号

组长

组员

责任单位

评价内容

1

张文莉

张世安 张秋生 卢萍 刘兴鸿 黄臻 唐志贤  吉康

局标办 局办公室  局财务科

B01-09

2

马见闻

张文莉 卢萍 刘兴鸿 唐志贤 黄臻 吉康

局监察室 局标办

T01.002-007

3

卢萍

姜小兵 万家平 陈革 胡青龙 潘勇

养老中心各科室

T02.007.01-12; T04 001.21 -33

4

刘兴鸿

杨雨姗 王莉王立萍 郭凤兰 朱瓅 袁玉慧 周亚张 张弘

征缴中心各科室

T02.006.01-08;T04 001.40 -53

5

唐志贤

杨良灯 许光 冯昕 闵祥云 欧霭霞 费广圣 钟华绣 江小平 郭静

医保中心各科室

T02.001-004; T02.009;

T04 001.01-19

6

黄臻

史波

人才中心失业保险科

T02.005;

T04 001.20

7

吉康

吉康 冯晔

信息中心

T02.008;

T04 001.34-3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