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03/14 1.1w 阅读 237 点赞

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人社局(人社工作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5日

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安徽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依法行政,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坚持东向看齐、等高对接,以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为主题,全面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培养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巩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着力推进民生改善,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实施惠企对接行动,服务企业促进发展

(一)积极落实惠企政策。贯彻省市稳增长、调转促、去降补、放管服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举措,继续落实稳岗补贴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小微企业比照个体工商户政策征缴社会保险费,努力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二)强化走访企业服务。完善企业走访联系制度,了解掌握企业需求,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惠企援企政策宣传活动,全面推行惠企援企政策落实 “一站式”服务。

(三)持续开展对接服务。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人社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用工对接、人力资源顾问团专家服务制度,强化人力资源服务,扩大“工学一体”试点,拓展劳务对接,努力化解 “招工难”。

(四)继续做好分流职工安置工作。深入落实“六个一批”措施,全面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积极支持马钢去产能,配合做好职工安置,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

二、实施就业扶持行动,大力促进就业创业

(五)完成全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六)深入实施就业脱贫工程。进一步完善就业脱贫政策措施,积极引入国家扶持脱贫项目,开展县及县以下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与扶贫对象结对帮扶贫困人员,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到美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等公益性岗位就业。继续开展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提升劳动技能,促进有劳动力能力的贫困人口转移就业。

(七)大力推进大众创业。深入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建成和发挥创业服务云平台作用,创业培训补助由后贴改为前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资源整合的模式,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积极建设马鞍山创业大学,办好创业学院,形成高标准、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支持慈湖高新区争创省级青年创业园。

(八)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开展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项行动。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互联网+”建设,运用好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建立高校毕业生数据库,开通高校毕业生服务公众号,引进高校毕业生职业素质测评系统,全面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水平。

(九)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深化就业创业“四进四扶”活动,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引入社会资源,利用市场化机制探索农村基层就业平台建设新模式。探索建立就业训练工厂,实施模拟就业“实战”训练,建立企业用工服务团、职业设计咨询团、基层业务指导团“三团”就业服务制度,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服务。

三、实施技能升级行动,推进技工大市建设

(十)大力抓好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江淮工匠2020计划”,开展面向贫困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的就业技能培训,实现技能致富、精准扶贫。全面落实培训补贴 “直补个人、直补企业”政策,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晋升职业资格的,分级分类给予补贴。完善培训责任体系,大力推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鼓励引导各类培训机构尤其是公共职业训练基地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

(十一)推动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全力落实“技工大省技能培训”民生工程,强化企业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全年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1.4万人,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积极支持企业特别是产能过剩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支持企业举办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活动,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职工终身培训制度,借助互联网开展在线培训,构建“时时能学、处处能学”培训体系。

(十二)支持技工院校发展。组织技工院校大力宣传技能振兴、助学金、免学费、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引导初高中毕业生就读技工院校。扩大技工教育规模,支持技工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行“企校双制、工学一体”培养新模式,全面落实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人员免费接受技能学制教育。全市技工院校招生人数达到600人。

(十三)规范职业资格制度。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扩大企业自主评价范围。举办市第七届技能竞赛。认真落实国家和省职业资格清理规定,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资格管理,健全技能鉴定网络,支持三县和高校技能鉴定机构建设,推进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提高鉴定质量。全年完成职业技能鉴定1.66万人。

四、实施全民参保行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十四)全面完成社会保险参保目标任务。全年城镇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60.05万人(企业职工39.98万人)、25.8万人、97万人(城镇职工48.5万人、城乡居民48.5万人)、30.2万人、58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城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90%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率达80%。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96%以上。

(十五)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研究整合县级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完善基本医保政策,继续推进商业保险经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试点,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加快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十六)强化社保扩面征缴。抓紧完善社会保险参保征缴体制机制,建立区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强化区级社会保险参保征缴责任。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国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同舟计划”,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保扩面征缴稽核,努力壮大社保基金实力。

(十七)保障各项社保待遇。进一步落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继续做好“老字号”群体补助代发工作。

(十八)加强社保经办服务。深化“五证合一”参保登记制度改革。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门诊规定病种社区管理试点工作。健全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开展“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国家试点工作宣传贯彻年”、“城乡居保质量提升年”活动,推广“四个不出村”便民服务,大力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

(十九)加大基金监管力度。配合开展好医保基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检查,探索实行住院病种权重付费、居民门诊按人头付费改革,严厉打击欺诈冒领行为,切实管好用好社保基金。

五、实施人才集聚行动,强化“两高”人才建设

(二十)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修订完善人才引进政策,认真落实人才集聚“313”行动计划,积极争取高层次人才项目,探索建立市级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大力推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一)优化人才引进服务。及时受理人才引进申请,完善人才引进“一站式”服务,加强与上海、南京等大中城市人才合作,搭建人才共享共用平台,着力引进“高精尖缺”人才。

(二十二)大力培育人才项目。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建“诗城博士后”品牌项目,培养选拔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体系,申办省级高研班,组织实施好专技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6万人次。

(二十三)积极实施引智项目。加强与外国专家组织沟通联系,加快组织申报引智项目,促进引智成果产业化。做好外国专家来华许可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十四)培养高技能人才。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发展基地建设,突出智能制造、轨道交通装备、高端数控机床和港口服务,培养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举办第七届全市职业技能系列竞赛,选拔第四届市首席技师,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机制,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全年新增技能人才1.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6000人。

六、实施人事改革行动,不断增强事业活力

(二十五)深化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精心组织公务员考录和遴选工作,探索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化,大力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探索“互联网+”公务员培训新模式,完成公务员“四类培训”任务。全年培训公务员2000人次。积极推进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落实人民警察职业保障政策。进一步规范表彰奖励活动。

(二十六)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配套政策,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岗位设置动态管理,完善岗位管理制度与人员聘用制度联动机制。

(二十七)稳慎推进收入分配改革。指导县区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乡镇补贴工作,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实施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完善警察工资制度,规范津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推进城乡居民增收。

(二十八)保障人事考试安全。推进人事考试基础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保密、监控、应急设施,破解考试鉴定难题,组织好各类政策性人事考试和技能鉴定,力争保持零事故、零失误。

(二十九)全面落实军民融合工作任务。发挥马鞍山技师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职能,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主动为军队培训军地两用人才。全面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军转干部和随调随迁军转干部家属安置、就业工作。认真落实军转干部“阳光安置”政策,完成年度安置任务,进一步做好军转干部教育培训、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服务和双拥工作。

七、实施执法维权行动,维护劳资合法权益

(三十)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深化市属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组织非公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服务活动,着力规范非公企业的用工管理行为。

(三十一)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开展创建“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活动,年度仲裁结案率达到92%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加强调解仲裁工作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劳务派遣企业用工。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90%以上,企业集体合同覆盖率80%以上。完善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便民超市”功能,及时受理立案,推进裁审衔接,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三十二)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水平。实施“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能力提升计划”。统一规范劳动监察队伍着装和执法标识管理使用。强化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加快推进劳动用工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全年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7%以上。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充实县区基层执法力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实现监察执法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提升执法能力。

(三十三)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协调做好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权益维护和综合服务工作,推动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推进省级家庭服务业实训基地建设。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管理制度,完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预警预测、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持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攻坚行动,闪黄灯、亮红灯,坚决保障农民工务工路上心畅气顺,努力实现“无欠薪”。

(三十四)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坚持信访维稳“五个一”制度,大力推行网上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引导群众多走网路、少走马路,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八、实施素质提升行动,着力提升服务水平

(三十五)抓好政治业务学习。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好学习大讲堂、“书香人社”学习活动,学深悟透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坚决向党中央看齐。加强法律法规和人社政策业务学习,努力成为推动工作发展的行家里手。

(三十六)坚持依法行政。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谁制定、谁解读”、“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做好人社政策法规解读、宣传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行为规则,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处理行政争议、仲裁、投诉、信访等案件,积极化解争议矛盾。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办好议案提案,自觉接受监督,着力提升人社工作法制化水平。

(三十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升级完善“金保工程”核心平台三版软件系统,积极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推进业务档案电子化,经办好12333电话咨询服务。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165万人。继续办好网上办事大厅,促进“互联网+”与人社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在夯实“数字人社”基础上打造“智慧人社”,全面推广人社标准化服务,简化程序,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效率和共享效果。

(三十八)切实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推进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执行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各项规定,积极争创优质文明服务窗口。加强和改进人社公共服务,继续优化服务流程,创新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三十九)狠抓工作落实。严格落实“三察三单”制度,加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督查,确保任务落实。大力弘扬务实创新精神,进一步提振精神状态,强化使命担当,把所有心思用在谋发展上,把全部精力用在干事业上。坚持抓细落小,把各项工作具体化、项目化,做到干一件、成一件、出彩一件。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走出办公室、走进基层,沉下身子,到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全年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的完成。

(四十)坚持廉洁从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抓紧抓好基层党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积极争创人社党建品牌。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支持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加大社保基金、就业资金、人事考试、退休审批、待遇支付等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的监管,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干成事、不出事,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