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核对工作的通知

2018/12/28 6.5k 阅读 283 点赞

机关各科室、代账事业单位: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以2018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点,对局机关各科室及监察支队、信息中心、仲裁院、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包括局机关各科室,下同)以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实际状况为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进行清点,根据清点结果填报《单位(科室)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见附件1),于2019年1月10日前报局办公室,报表须由制表人、单位(科室)负责人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并附电子表格一份。各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的归属要明确到个人。

各单位要重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逐一询问本单位工作人员所使用的公用财物情况,不得隐瞒真实情况、不得漏报资产。经审查填报不实的,需重新填报,直到真实、准确。

局领导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资产由局办公室统一清点填报。

二、局办公室负责实物清点工作,将各单位登记的实物逐一与固定资产信息系统中的卡片登记核实。对有账无物的,相关单位负责查明原因。核实结果由局办公室填写在《固定资产实物盘点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相关人员签字。一式两份,局办公室、各单位各留一份。办公室根据盘点结果提出盘盈盘亏处置意见。

三、局计划财务科负责账账、账表核对工作,将财务科固定资产账面资产与财务报表核对,并与办公室固定资产信息系统余额进行核对,核实结果由财务科填写在《固定资产账务盘点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相关人员签字。一式两份,局财务科、办公室各留一份。

联系人:曹新红(局办公室),何平(局计划财务科)

附件:1.市人社局科室(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

    2.固定资产实物盘点结果汇总表

    3.固定资产账务盘点结果汇总核对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1

市人社局科室(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

单位(科室):(盖章)

序号

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保管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单位(科室)负责人签字:制表人签字:日期:

说明:1、本表由各资产使用单位(科室)填写。2、 “保管人”不得漏填,如不能明确的,科室负责人作为保管人,承担保管责任。 

附件2

固定资产实物盘点结果汇总表

单位(科室)名称:

序号

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

分类号

分类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账面原价值

入账日期

使用部门

使用(保管)人

处理意见

一、帐实一致的

小计

二、有账无物的

小计

三、有物无账的

小计

四、总计

单位负责人签字:

局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核对人签字:

制表时间

备注:1、本表由局办公室填写,按单位(局机关、监察支队、信息中心、仲裁员、鉴定中心)分别填报存档。2、本表第一、二大项资产账面原价值合计数应当与办公室固定资产信息系统中的资产账面原价值数一致。3、第二大项有账无物的,要在处理意见栏中注明处理建议,如:建议向财政申报报亏或建议追查下落等。4、第三大项有物无账的,在处理意见栏中注明处理建议,如:建议向财政申报盘盈、或建议纳入实物备查账管理等。

附件3

固定资产账务盘点结果汇总核对表

单位名称:

序号

财务报表固定资产余额

财务科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办公室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台账余额

核对结果

一致

不一致

局财务科负责人签字:

局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局资产管理员签字:

主办会计签字:

制表时间:

备注:本表由财务科填写,按单位分别填报存档,以财务科固定资产明细表、办公室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台账明细表作为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