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教育局(有关工作部门),各在马高校:
现将《关于引导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到中小企业实习见习促进留马就业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鞍山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1日
关于引导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到中小企业实习见习促进留马就业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引导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到中小企业实习见习促进留皖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41号)精神,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到中小企业参加实习见习,促进留马就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聚焦帮助解决中小企业“招人难”问题,推动毕业实习、就业见习与留马就业无缝衔接,促进企业用工和院校毕业生精准匹配,引导和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留马尽早实现就业,着力提高留马就业率,更好地服务“制造业三年倍增行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对象
2022年高校毕业年度学生(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学生)。
三、工作任务
(一)开发实习见习岗位。市教育部门指导各高校在现有合作实习企业的基础上,主动对接市内优质中小企业,引导企业结合用工需求针对性开发与高校学生专业对口的实习岗位;各级人社部门依托各级经济开发区、产业园、科技园等,主动对接经信、科技等部门,积极引导市内优质中小企业申报见习基地,稳定开发、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见习的岗位。实习、见习岗位开发工作于4月底之前完成,并及时共享发布。
(二)推动企业实习。各高校选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实地考察评估,确定学生实习单位并签订合作协议。校企双方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定实习方案,明确各方权利责任义务。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实习前,各高校和实习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
(三)组织参加见习。各级人社部门要抓住高校毕业年度学生离校前的有利时机,加强就业见习政策宣传,引导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学生参加就业见习,鼓励在企业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就地参加就业见习。要指导企业签订见习协议书、购买意外险,安排帮带老师。对就地接收实习学生参加见习的企业,简化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认定程序,直接在见习系统中登记录入。
(四)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利用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数据库和在企业参加毕业实习的高校学生信息库,协调高校配合建立就业见习实名制登记联动机制。通过部门网站、各类媒体、公共人才服务平台等渠道,及时归集发布见习基地目录和岗位清单,通过集中招募、按需推荐、择优挑选、组织选派、人员调剂、现场洽谈和网络对接等多种形式,帮助见习基地招募见习人员,确保每一名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够参加见习活动。
(五)建立完善实习见习制度。切实加强实习见习服务,帮助企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实习基地在组织管理、安全职责、保障措施、监督考核等方面,落实实习管理协同机制和实习相关待遇,加强实习工作监管,确保实习质量。指导见习基地在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待遇保障、专人带教、人员管理等方面落实见习政策,为见习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时发放见习人员生活补助。
(六)落实见习引人留人政策。鼓励毕业年度学生实习期满后及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鼓励见习人员尽早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见习期间,企业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基地补贴,按照见习人员人均200元、100元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见习指导和相关保险补贴。对在中小企业见习完成协议约定一半以上期限、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鼓励中小企业留用见习人员,根据吸纳见习人数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市人社、教育部门每年分别评选不超过10家见习和实习示范基地,并优先为其申报国家级示范基地。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线上政策宣传,结合常态化“四进一促”稳就业专项活动,组织进校园、进园区、进企业,深入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广泛宣传通过实习见习、留在中小企业入职的高校毕业生典型;针对实习见习人员,重点宣传我市人才引进和留马就业政策,营造有利于推动毕业实习、就业见习与留马就业无缝衔接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政策落实。各部门要全力推动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参加企业实习、就业见习与留马就业无缝衔接,要围绕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留马就业工作要求,力争高校毕业年度学生离校前全面完成企业见习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及时兑现见习补贴相关政策。
(三)加强工作协调。各级人社、教育部门要强化工作协调,建立日常工作沟通机制,及时会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积做好各驻马高校和实习、见习基地工作指导,适时组织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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