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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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企业用工服务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工作的通知

2022/04/01 1.9w 阅读 198 点赞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人社工作部门),有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若干实施意见》(皖人社秘〔2022〕16号)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决策部署,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 助力我市制造业三年倍增和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推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就强化我市企业用工服务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搭建对接平台,促进人岗高效匹配

1.建立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全面开展企业用工调查,深入走访园区企业,重点摸清招商引资项目、重点企业、制造业企业等用工主体用工需求,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台账,动态掌握辖区用工需求总体情况。建立“招工难”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及时向社会发布。

2.完善劳动者求职需求清单。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以智慧就业系统、公共招聘网等信息系统为依托,进一步夯实求职登记基础数据,根据求职者就业需求、技能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求职者就业需求清单,加强与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匹配。

3.打造“2+N”招聘品牌。以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为载体,常态化开展“周三招工”“周六招才”招聘活动,根据特定群体求职和企业用工需求举办特色专场招聘,持续打造“2+N”招聘品牌。统筹疫情防控,增加招聘频次,不断提升招聘对接平台服务水平。

4.推广线上招聘平台。推广安徽公共招聘网应用,完善马鞍山人力资源网、马鞍山人才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线上招聘信息发布,实施“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专项行动,不断拓展“互联网+用工服务”模式,推进用工、求职“一站式”精准服务。

5.建立招商项目对接机制。加强与招商部门、载体单位信息对接,提前介入用工服务,提前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做到早行动、早指导,参与人力资源需求分析评估,帮助规范劳动关系、签订合同、用工登记、社保参保、员工培训。帮助企业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引导重大招商企业把招工与稳工结合起来,使员工招得进、留得住、有发展。

6.组织系列专项服务行动。以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为主题,持续举办“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服务活动,有针对性梳理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大型招聘活动,开展上门送岗,实施精准对接。

7.搭建共享用工平台。强化用工协调机制,积极搭建平台,指导企业开展用工调剂,及时公布企业余缺岗位信息,宣传共享用工政策,促进企业间用工互帮互助,稳定企业就业岗位。继续支持宝武马钢公司实施共享用工推进人力资源优化,紧密对接我市用工需求,持续推进对接上岗。

8.组织社会机构对接。实施“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经营性职业中介机构”模式,组织我市3A级以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公共招聘活动,组织与重点用工企业开展集中对接活动,随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走访对接企业用工需求,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招聘求职服务。

9.创新用工招聘形式。鼓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结合实际创新招聘形式,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继续组织开展“直播带岗”、“月光招聘”、“就业大篷车”等特色招聘活动。结合重点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开展“体验式”招聘,免费接送农村劳动者、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赴企业实地参观应聘,提高招聘对接成功率。

二、加强技能培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

10.深化“工学一体”培养模式。推进技工大市建设,进一步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促进“招工、培训、就业”相结合。加强校企合作,组织少开展需求对接活动,组织技工院校进园区、进企业。深化“工学一体”培养模式,引导技工院校围绕产业发展设置专业,围绕生产实际开展教学,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紧缺工种技能人才订单、定向、定岗培养,按规定给予定向培养生补助。

11.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结合我市产业结构、产业规划,健全完善急需紧缺工种目录,引导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有针对性地扩大培训规模。鼓励职业院校围绕我市产业办专业,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

12.拓展技工院校招生渠道。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充分挖掘本市生源,引导初高中毕业生接受新技工系统培养。主动对接外地人力资源丰富地区技工院校,扩大企业与技工院校合作开展订单培养、定向培养,采取“1+2”培养模式,招收外地初高中毕业生来马入学、毕业后留马就业。

13.实施毕业生强技计划。开发一批技术含量高、就业前景好的培训项目,制定专项培训方案,鼓励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参加3个月以上的中长期技能培训、实现技能就业,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14.打造本地劳务品牌。聚焦我市特色产业、行业,充分摸排本地区劳务品牌基本情况,建立项目库,重点培育地域鲜明、行业领先、技能突出的领军劳务品牌。加大劳务品牌领域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就业推荐活动。促进劳务品牌与产业融合,推进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培育,带动劳务品牌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

三、扩大异地合作,拓展招工引才渠道

15.继续实施“聚马行动”。扩大与贵州、云南、甘肃、河南及皖北地区合作,推进与外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机构对接合作,促进深度交流。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组织我市缺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各类招聘活动。配合开展“接您上岗”活动,组织专车上门接人到岗。

16.深化区域人力资源合作。进一步深化皖北、皖江示范区劳务合作,健全长三角区域市场供求信息联合发布机制,积极运用“南京都市圈”公共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平台,主动对接沪苏浙等地发布我市企业缺工信息,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

17.推进市场化招工引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障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用人主体地位。鼓励中介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引才工作站点、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引进培育人才,按照规定给予奖补激励。对认定为市场化引才优秀单位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补。

四、强化职业指导,提升人力资源管理

18.扩大“用工管家”配置。在巩固已有企业“用工管家”服务机制的基础上,继续选派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为新增的重点用工企业全面配置“用工管家”。深化“一对一”用工服务,跟踪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政策落实、招工引才、技能培训等服务。

19.加强青年群体职业指导。常态化开展职业指导进校园,充分利用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启明星就业指导专家团等服务团队,指导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合理设定就业预期、规划成长路线,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改善不就业、慢就业现象。强化社会舆论导向,引导新成长劳动者树立“劳动光荣、技能成才”的理念。

20.强化企业用工招聘指导。引导企业结合实际放宽用工条件,合理提高薪资待遇稳定职工队伍,规范用工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优化就业环境,提高岗位吸引力。支持企业依法依规用好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方式减轻自有员工压力。发挥市人力资源顾问团作用,适时举办赴园区集中用工指导,帮助企业提升用工管理水平。

21.鼓励企业畅通员工发展渠道。鼓励引导企业建立以人为本、尊重人才的先进企业文化,健全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的管理机制。指导企业参照《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建立适合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发展通道体系,建立健全体现技术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适当向一线技能岗位职工倾斜,切实增强我市企业就业岗位的吸引力。

五、挖掘本地资源,促进留马就业创业

22.推动实习见习无缝衔接。会同教育部门和高校,扩大实习见习,收集优质岗位资源,鼓励和引导到中小企业实习见习,建立健全实习见习信息共享机制,简化实习转见习流程,扩大见习留用政策引导,促进更多毕业生留马就业。

23.组织“万名学生进千企”活动。组织在马高校学生开展“进园入企看发展”活动,增强大学生对我市新发展、新成就、新变化的感受,增加对市情、产业布局、发展规划和发展前景的深入了解,提升留马就业创业的信心。同时,加大频次举办进校园、进企业招聘、专题职业指导讲座等活动。

24.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农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拓展就业信息服务渠道,着力提升基层平台就业服务能力。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两强一增”行动,根据县域经济产业发展需求,大力促进就地就业。以“三业一岗”为主线,着力稳定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强化低收入群体就业帮扶。

25.鼓励返乡就业创业。积极组织缺工企业组团赴外地高校、人才市场招工招才,做好招聘信息对接、活动保障、跟踪服务等工作。依托各类合作资源,加强异地人才工作站点建设,吸引马鞍山籍人才回乡就业。适时组织开展“接您回家”系列活动,加强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引导外地技能劳动者和创业者来马就业创业。

26.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优化人力资源审批服务,促进市场主体不断壮大。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提升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发展水平,鼓励市经开区、郑蒲港新区等载体单位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建设人力资源产业园。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组建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协会,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27.发掘人力资源潜能。聚焦农村潜在劳动力,鼓励企业依托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基地等渠道,通过计时、计件等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委托生产,用好农村闲散劳动力。积极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为有劳动意愿的低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服务。

六、完善工作基础,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28.打造“三公里”就业圈。以社区三公里范围内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织密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扩大服务供给,创新运行机制,促进社区居家潜在劳动力就近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变“先开发后上岗”为“先上岗后认定”。

29.强化服务补助经费保障。对提供用工服务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鼓励各县区、开发园区统筹各类资金,对帮助用工急缺企业稳定招用工的组织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鼓励各县区、开发园区因地制宜强化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政策措施,引导各方力量参与提供多元化就业服务。

30.统筹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机遇,强化与周边省市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一体化、信息化、均等化、专业化等方面的对接合作,不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的整体布局。落实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推动取消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障碍,服务劳动力跨区域、跨城乡稳定就业。

31.推行“智慧就业”服务模式。依托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推进大数据在就业领域的应用,分析感知服务对象就业需求,精准推送就业政策服务。运用信息技术,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群体就业领域主要指标数据进行动态监测,强化风险防控。

32.完善购买就业服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跟踪调研、电话回访、就业需求调查等服务,鼓励引导各类社会机构和个人参与就业创业服务。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不断提高就业政策知晓度、落实率和满意度。

33.促进重点群体转岗稳就业。继续稳定渔民转岗就业,及时跟进服务,推进更多人员入企实现稳定就业。针对失业人员要强化就业帮扶,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做好信息对接,精准推送岗位信息。认真做好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服务。

34.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供给。鼓励职业指导师、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高校就业指导老师、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有专长的社会人士等创建职业指导工作室,组织认定一批市级职业指导工作室,提供公益用工指导和职业指导服务。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确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参与公共就业服务供给。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