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分)局,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快政策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实行“免申即享”,缓缴社会保险费实行“即申即享”,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实行“免报直发”。各级经办机构要加快数据梳理比对,加强网上审核,简化流程,确保政策尽早落地见效。
二、完善政策措施。各县区、开发园区可根据需要,自行研究实施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的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实施地区为“2022年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的县(市、区)”,具体依据疫情防控部门正式公告,并报请省人社厅确认。各项延续、优化实施的政策,依照原经办流程办理。相关政策在实施期间,国家和省出台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新闻媒体、新媒体矩阵、基层平台、经办窗口等渠道广泛发布最新政策,结合“四进一促”活动广泛开展宣讲,采用图文、视频、事例解读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迅速扩大政策知晓面。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级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工作协作,有序衔接工作流程,共享数据资源,加强资金调度,确保政策有序落实,及时会商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五、完善基础工作。各级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基础资料,完备履行审核、公示等程序,妥善保存相关审核资料。要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监测、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市人社、财政、税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鞍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