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人社工作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马鞍山技师学院:
日前,市安委会和省人社厅相继印发《马鞍山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诗城行”活动方案》、《2022年安徽省人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研究制定《2022年马鞍山市人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诗城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
2022年马鞍山市人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诗城行”活动方案
根据市安委会《马鞍山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诗城行”活动方案》(马安办〔2022〕53号)和省人社厅《2022年安徽省人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皖人社秘〔2022〕118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6月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诗城行”各项活动,结合我市人社部门实际,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社会监督、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举措的专题宣传,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方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开展专题学习。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技工院校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集中宣讲、培训辅导、座谈研讨、主题访谈等形式,推进重要论述入脑入心,并转化为具体的思路举措和工作成效。
2.持续深入学习宣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向全市人社系统各级党组织延伸,通过专题座谈研讨、心得交流等方式,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形成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
3.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全市人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学校负责人要通过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等形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入脑入心。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技工院校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督促主要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的七项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要通过“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主动排查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三)深入开展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举措及安全专项整治的专题宣传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技工院校要广泛宣传我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75条具体举措,突出责任、源头治理、监督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对照75条具体举措中涉及人社部门有关任务要求和省厅相关部署,对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四)广泛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前后,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技工院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创新开展“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主播讲安全”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创新安全宣传“五进”形势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技工院校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针对不同宣教对象的特点,创新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进校园,工伤预防进工地等活动,尤其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技工院校师生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应急救护培训等活动,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学校突发时间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诗城行”活动
“安全生产诗城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2年12月底结束。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技工院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将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日常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刻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公布事故处理结果、总结警示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时刻敲响安全生产警钟。技工院校要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以案说法,引导学校师生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七)开展工伤保险专项宣传活动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以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以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危化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为重点的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重点,鼓励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主体责任落实,引导社会公众特备是广大职工关注工伤保险、关注工伤预防,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技工院校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诗城行”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的开展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的有效载体,专题研究部署,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做好各项保障,确保顺利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技工院校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网站、新媒体平台作用,大力利用各种社会面宣传渠道,做好“安全生产月”的预热宣传与活动报道,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做好疫情防控。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技工院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科学调整工作方案,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请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和马鞍山技师学院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活动期间的工作联络与信息报送,并于6月2日前将联络员登记表(附件2)报送至市人社局办公室。
请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技工院校于每周三下班前将本周的典型做法、特色活动及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至市人社局办公室。
联系人:冯鑫
联系方式:2366911,18717991753
电子邮箱:3322620060@qq.com
附件:1.全市人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全市人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
附件1
全市人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联系人:电话: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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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活动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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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
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场,参与()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场,参与()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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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 |
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场,参与()人次; 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人次; 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个; 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发现问题()项; “查找身边的隐患”,查找隐患()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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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活动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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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诗城行”活动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诗城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在市级主流媒体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 |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场,参与()人次; 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条; 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项;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个; 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典型案例()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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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推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 |
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场,参与()人次; “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条,参与()人次; “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场,参与()人次;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条/份,宣传受众()人次; 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次,受众()人次; 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场,参与()人次; 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场,参与()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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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色活动 |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
组织()场/次,参与()人次,宣传受众()人次。 |
附件2
全市人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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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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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手机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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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微信号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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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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