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工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人才兴皖工程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乡村振兴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5号)要求,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乡村振兴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乡村振兴人才评选主要面向长期扎根基层、从事适度规模生产经营的高素质农民、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企业经营主体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人员、农村手工艺者、民间艺人、技术能手、在乡返乡下乡回乡创新创业带头人、电商营销人员及其他涉农乡村人才。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报乡村振兴人才评选:
1.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及事业单位人员;
2.违背乡规民约、公序良俗,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3.伪造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材料,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贡献,剽窃他人业绩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人才评审政策规定的人员。
二、申报专业
设乡村振兴农经师、乡村振兴农艺师、乡村振兴农技师、乡村振兴农林师、乡村振兴农建师、乡村振兴工艺师、乡村振兴兽医师、乡村振兴畜牧师、乡村振兴水产师、乡村振兴电商营销师、乡村振兴农机化师11个专业。
三、指标分配
综合考虑各县区、开发园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总量及各专业人才数量情况,乡村振兴人才推荐名额采取分配方式确定,本次乡村振兴人才评选推荐名额直接分配到各县区、开发园区。(详见附件1、附件2)
四、工作程序
(一)高级人才申报和评选工作。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推荐名额组织开展本地区乡村振兴高级人才申报工作,复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经所在村居社区或单位研究同意,可申请参加相应专业的评选。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评选申报表(高级)》(附件3),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申报人需提交业绩材料,原则上不超过20页,均采取复印件,首页由县(区)人社部门盖章。业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有效身份证;
(2)相关荣誉证书;
(3)业绩证明材料。需与《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评选申报表(高级)》所填内容相符。
2.材料初审。根据属地原则,由申报人所在乡镇或街道对材料认真审查后报送所在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并公示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22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3.复核报送。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对材料认真复核,并按时报送市人社局。报送材料包括:
(1)推荐报告。简要总结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推荐人选的类别、数量、基本业绩等情况,并加盖公章。
(2)个人申报表和业绩材料。
(3)汇总表。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填报《安徽省乡村振兴高级人才评选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连同公示证明盖章后一并报送。
4.组织评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高级人才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
(二)初、中级人才申报和评选工作。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拟定的标准条件和分配指标(详见附件2)及时组织申报。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市人社部门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乡村振兴初、中级人才申报和评选,评选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
五、有关要求
各县区、开发园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优中选优,选拔推荐乡村振兴优秀人才,于8月22日前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报送材料发送至邮箱,其中,个人申报材料电子版装入独立文件夹(申报表为word格式,业绩材料为pdf格式),以“地区+申报专业+姓名”命名。汇总表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纸质版报送材料需盖章,每个人的申报材料装入独立资料袋,附申报材料附件目录(附件5)。
乡村振兴人才评选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乡村振兴人才证书不作为岗位聘用、职称待遇兑现和转评其他职称系列(专业)的依据。申报人同一年度只可参加一个专业一个级别的评选,不可多头申报。
联系人、电话:管姗娜 0555-2354170
谢亮 0555-2366805
施恒权 0555-2354170
任晓彤 0555-2366783
电子邮箱:masnyncjrsk@163.com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附件:1.马鞍山市乡村振兴人才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高级)
2.马鞍山市乡村振兴人才初、中级评选计划数
3.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评选申报表(高级)
4.安徽省乡村振兴高级人才评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5.申报材料附件目录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