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交〔2008〕10号
关于开展2007年度公路养路费
免征车辆年检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养路费年检事项的批复》(皖交财〔2008〕4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市公路养路费免征车辆年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审时间:2008年2月28日至3月14日。
二、年检对象:2008年元月之前入户并办理免征公路养路费的车辆。
三、准备材料:每台车分别填写《2007年度免征养路费车辆检审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认真填写2007年度养路费缴费情况;复印并携带车辆行驶证。
四、对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免征车辆暂列入清理对象,经确认后取消免征:对改变使用性质、超出行驶范围、变更使用单位或参加营业运输的车辆;因改革改制、实行承包经营等原因已成为以赢利为主要目的的车辆;车辆单位或车辆性质不符合审批时养路费免征政策规定的车辆。
五、对拒不参加年检审的免征车辆,除按照《安徽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补检和处罚外,从2008年第三季度起暂停发放免征证。
六、车辆养路费年检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2007年度免征养路费车辆检审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2007年度免征养路费车辆检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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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名称 |
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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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 |
厂牌型号 |
征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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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座)位 |
合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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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缴费情况 |
免征证号码 |
缴费金额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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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单位 意见 |
单位签章:2008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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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 路分 局年 检审 意见 |
年检办签章:负责人: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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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 路局 年检 意见 |
单位签章:负责人: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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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交通车辆养路费通知
马鞍山市交通局办公室2008年2月26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