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当涂县交运局:
根据安徽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治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治超办〔2011〕2号)文件精神,现制定2011年马鞍山市治超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1年马鞍山市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治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治超办〔2011〕2号)文件精神,努力构建治超长效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即将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结合我市治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和谐社会为统领,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实施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路面治超与源头治超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与部门联动相呼应,不断完善构建治超长效机制,推动我市治超工作稳步深入进行。
二、工作目标
2011年是治超规范常态化管理年,要加大路面、源头两个方面治超力度,将治超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动联合,内外联动,多部门协作,形成治超合力,共同推进农村公路治超,非法改装车辆治超等各项工作。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全年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下,货源单位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率控制在10%以下。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坚持依法治超,持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1、依据政策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制度。今年刚颁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各单位要加强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熟悉新政策新规定,积极落实到实际治超工作中去,依法治超,规范行政执法。
2、不断推进治超法规体系建设。随着省局《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以政府规章形式的出台,我局根据自身实际,今年也向市政府法制办申报了规范性文件《马鞍山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实施办法》,申报单位要抓紧调研,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前提下,总结经验,制定切合实际的治超规范,进一步完善治超法规体系建设。
3、积极探索治超行动新措施、新办法,加大治理效果。发挥联合治超的优势,采取统分结合,流动和定点结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评比激励制度,对举报和查扣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不断推进治超长效机制
4、开展以政府为主导的联动治超。一是强化治超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成立由分管副市长负责的马鞍山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治超工作列入交通局全年工作计划,积极贯彻落实各项目标责任。二是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治超机制。联合公路、运管、公安、交警等多家部门协同治超,发挥各部门自身优势,实现治超人员联动、资源互通、信息共享。交通、公安部门要充分依托省政府批准的固定治超站点,重点查处超30%以上及纳入本地超限黑名单的违法超限车辆;对非法改装超限车辆及货源单位抄送交通运管部门;对阻塞交通、集体闯卡等可能引发治超治安案件的线索、信息,收集证据,坚决打击此类行为。三是完善治超联席会议制度,深化协作机制。组织工商、国土资源、安监、质监、农机等部门开展治超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严重超限超载、屡次逃逸、非法改装、暴力抗法、无牌无证等行为。四是全面落实治超考核奖惩措施。按照相关考核办法,适时对所属治超站点和源头治超点进行专项考核,年终实施对各联合治超单位的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单位治超责任目标范围,实现有奖有罚,充分调动各治超单位主体积极性,建立良性、有序治超工作运行机制。
5、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争取非现场执法工作有所突破。以固定治超检测站和源头治超站点为依托,采取定时对辖区内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检查。坚持固定站点检测和道路流动稽查相结合,坚持日常治理与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超限必卸、三次以上屡犯必罚、逃逸重处的处罚模式。非现场执法方面,每月对超限车辆抄告相关单位,每月对擅自行使公路且逃逸、冲卡、拒不接受检查的超限车辆,制作成电子证据,以黑名单形式抄送告知市安全生产局、市人民银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财保公司等单位进行协作处理,并定期召开抄告超限车辆黑名单反馈意见及后续工作协调会。通过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全方位展开治超工作,全面遏制超限超载现象的蔓延。
(三)以治超规范年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源头治超工作,强化路面治超执法力度
6、深化源头治超工作。一是开展货运源头调查,建立公示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认真开展货源单位调查工作,上报的货源单位由政府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重点监管单位,报政府批准后,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运管机构对重点货源单位实行进驻或巡查监管。二是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对已经进驻的两家货源单位即马鞍山市圣戈班管道运输市场和马鞍山市三和钢材销售市场及其他拟选取的23家重点货源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认真组织开展进驻和巡查工作,以路面巡查、源头企业巡查为主,对经检查发现、新闻媒体曝光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采取进驻监管,依法对超限超载违规行为予以制止,责令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三是强化货源单位主体责任。货源单位要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违规及非法改装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
7、强化路面治超执法力度。以G205治超站点和S314治超检测站为依托,采取24小时对辖区内超限超载车辆精心检测和检查。发挥路面执法优势,加大路面管理和执法力度,始终保持路面执法高压态势。在治理过程中要注重执法的规范化,重点抓好出勤率、查车率、卸载率、移送率、多次违法车辆的重点查处率等方面的工作考核。
(四)探索农村公路治超模式
8、按照“稳定保护农村公路”的工作思路,充分依靠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群防群治,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求,开展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从源头防治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农村公路,保护农村公路完好,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
(五)加大治超宣传力度
9、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治超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以建设统一、开发、有序、竞争的道路运输市场为目标,大力宣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不断推进治超舆论宣传工作日常化、常态化,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治超工作全过程;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跟踪报道、电视宣传,单页发放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对治超知识的认知度、警惕度,持续加强治超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单位和部门要定期向政府和社会各界通报全市重点路段超限超载运输情况和恶意超限超载车辆黑名单,相关部门对治超站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完善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形成透明的治超宣传保障机制。坚持内外宣传相结合,强化治超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法治教育、业务培训和职业教育,联系“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工作程序。
(六)提高治超工作信息化水平
10、坚持以科技为支撑,全力推进治超科技信息化。在固定治超站点均要实现检测执法数据和视频实时联网、实时监控,指挥各治超站点现场执法,并对各治超站车辆检测、查处情况进行统计、查询和分析,全面掌握我市治超动态、实现执法过程的全程监控和管理。建立电子证据收集系统,为非现场执法创造条件。利用治超站的高速预检、精复检系统、电子卡口等信息化设备所产生的违法车辆数据和视频信息进行现场告知。逐步实现相关部门,如运管、公路、公安、保险等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和交换,为建立起联动治超机制提供技术保障。
(七)保障措施
11、一是治超经费保障。坚持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治超经费保障机制。将治超工作纳入正常部门预算的支出范围,治超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深入贯彻“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制度执行,保证长效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人员保障。建立稳定的专职治超执法队伍,扩充力量,增加装备,增强治超工作能力。三是安全保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治超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治超检查时,设置减速带和其他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相关预警提示设备,引导车辆进行检查。四是纪律保障。强化纪律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严禁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公平执法、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