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交运局、和县交运局、含山县交运局、博望区交运局,系统内各单位:
2012年中秋、国庆长假即将来临,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节日期间交通运输的安全、有序、畅通,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交通运输系统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扎实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今年中秋、国庆假日叠合,旅客流量和车流量集中,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任务繁重。假日期间正值十八大召开前夕,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省、市相关会议的精神和要求,逐级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抓好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增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把握性。对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安全生产工作的不作为和失职的单位??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将严厉追究责任。
二、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马政办〔2012〕89号)和交运局第三季度安委会成员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经研究,交运局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组织机构
组长:邵许
副组长:文新纯(负责公路桥梁)
张建华(负责水上交通、港口码头)
张保平(负责公路客运、公路危运)
成员:李定国、薛华斐、徐丁根、吴晓军、雷宏、
夏家林、宋从斌、冯昕、沈基来、王时海、
孔金和、邵成树、卞鞍生、张兵
2、检查范围
全系统所有区域、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加强对水上交通、旅客运输、危化品运输、公路桥梁、渡口码头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检查,重点督查旅游包车、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滚装船、汽渡船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情况。
3、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省厅、市政府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
(2)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基础工作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专项整治情况,特别是以公路、桥梁、水上交通和旅客运输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以施工项目建设为重点的基础建设领域和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落实中秋、国庆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和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各类突发性事件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4、检查时间
9月24日—9月28日各单位开展自查
9月29日—10月15日 交运局组织督查
为组织安排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要亲自带队参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布置安排好对渡口渡船、车辆场站、危化品运输车辆、公路桥梁和港口码头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效果负责。对检查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进行整改,坚决杜绝因检查不仔细、整改不彻底而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局安全督查组将在节前和节日期间适时组织开展督查。
三、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
各县(区)交运局、市地方海事局和长江海事处等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水路运输市场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制定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汇同涉渡乡镇政府做好重点长江和内河渡口的安全监管工作。市公路局要对管养的国、省道和重要县道的交通标线、标志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和养护,对因公路施工影响到车辆正常通行的主要道路,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同时,组织成立应急抢险分队,确保国、省道和重要县道在节日期间的安全畅通。市运管局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管,尤其是对客运车辆、客运场站、危化品运输车辆,以及出租车行业的市场监管。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对所有营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性能检测,对技术状况达不到相关要求的车辆,在完成车辆维修保养前,坚决杜绝参与市场营运;各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同时做好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防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进站、上车。
四、加强值班,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节日期间,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设立并公布值班电话,保障信息畅通,及时解决和报告节日期间的安全和应急工作问题。如遇突发事件,必须按照程序及时上报。对因瞒报、漏报和迟报而导致严重后果的,交运局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从9月30日起,各县(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构和长客公司、长运旅游客运分公司、天马旅游客运公司和联运旅游客运公司等重点客运企业每天上午8:30前将前一天的《假日期间旅客运输情况表》(见附件),按公路、水路类别分别报市运管局(传真:2473448)、市地方海事局(传真:2229595)。市运管局、市地方海事局汇总后于每天上午8:45前分别报省运管局(电话:2865557)、省港航管理局(电话:2870326),并传真到市局值班室。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出现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和交通阻断时,要迅速处理,及时汇报。对于中秋、国庆假日期间安全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并上报市局。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假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此外,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一并于10月8日下午3:00前报交运局综合经济科(应急办)。
联系人:王丽君,电话:2473601,传真:2379728,邮箱:masyz@mas.gov.cn 。
附件:假日运输期间旅客运输统计表
2012年9月24日
附件:
假日运输期间旅客运输统计表
单位:统计时间: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
运输方式 |
统计指标 |
数量 |
|
道路运输 |
投放客车数 |
总客车数: 其中:包车数量: 加班车数量: |
|
完成客运量(万人) |
||
|
客运量与去年同期比率(%) |
||
|
重特大安全事故次数(次) |
||
|
人员伤亡(人) |
伤: 亡: |
|
|
水路运输 |
投放运力 |
船舶数: 客位数: |
|
完成客运量(万人) |
||
|
客运量与去年同期比率(%) |
||
|
重特大安全事故次数(次) |
||
|
人员伤亡(人) |
伤: 亡: |
注:1、此表每日上午9:00时前报送。
2、省厅中秋、国庆期间值班电话(传真):0551-3648035,3631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