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12/06/19 7.0k 阅读 384 点赞

含山县交运局、和县交运局、当涂县交运局、博望新区交运局,系统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皖交安监〔2012107号)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以唱响“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旋律为基调,结合近期开展的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各项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态势平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26130日。

四、组织机构

市交运局安委会全面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局安委会办公室(综合经济科)承担“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本行业内“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4日至10日)

要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单、播放警示教育宣传片等方式,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生命监管》、《掘井》等警示教育片开展反思讨论,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要通过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与正在集中开展的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加大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关爱生命、从我做起”的理念,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610日)

突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深入基层,多措并举,开展宣传咨询服务。610日,各单位要在城市中心地带、广场、车站、渡口、码头等场所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

(三)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周系列活动(611日至17日)

各单位要通过播放有关《生命之歌》安全生产歌曲、开展安全生产演讲比赛、举办安全发展论坛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安全文化,切实开展好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活动。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17日至24日)

各单位要适时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注重实效、查找问题,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参加安全生产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踊跃参加全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竞赛》和全省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网上知识竞赛活动。

(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集中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科学组织,认真谋划,责任到人,顺利开展。

(二)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部署,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增强实效。公路管理部门要扎实开展重点督办公路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整治活动,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的基层基础工作;运管部门要结合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要求,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海事部门要加大对各地水上搜救应急演练的指导力度,适时开展水上搜救演习活动;交通质监部门要持续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创建一批“零伤亡”工程,推进行业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理出新思路,拿出新办法,为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单位要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字、照片、影像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发现、挖掘基层和企业的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请各单位将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与62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市交运局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丽君,电话:2473601,传真:2379728,邮箱:masyz@mas.gov.cn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