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港口局、市地方海事局、马鞍山长江海事处:
为认真吸取马和汽渡“8.16”沉船事件教训,进一步强化我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皖交安监﹝2012﹞27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马鞍山市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方案
为认真吸取马和汽渡“8.16”沉船事件教训,进一步强化我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皖交安监〔2012〕27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渡口、渡船“四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加强渡口、渡船以及渡运秩序管理,积极预防和消除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渡运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工作目标:通过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以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渔业、水利、旅游等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专业监管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及时发现渡运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杜绝非法渡运,并结合《关于对水上交通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的通知》(马安办〔2012〕103号)落实隐患整改,从根本上消除渡运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有效防范渡运事故发生。
二、阶段步骤
全市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从即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大整顿期间禁止所有渡船夜航,禁航时间为当日22:00至次日5:00,禁止夜航期间如遇重要紧急物资运输,须经当地县(区)政府和海事监管机构同意后方可渡运。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10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渡运企业和渡船经营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渡运安全隐患。
(二)重点整治阶段(2012年11月11日至12月l0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集中精力开展现场检查整治工作,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制,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验收,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建立渡运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各县(区)渡运安全整顿活动总结于2013年1月6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经济科(应急办)。2013年1月—2月,市交运局和市安监局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县(区)进行督查验收。
三、活动内容
全市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整治安全管理责任制、渡口、渡船、渡船船员及渡运行为等五个方面内容。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
1、县(区)、乡(镇)、村民委员会、乡(镇)客渡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四级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全面落实,机构、责任、人员、经费和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2、涉渡的相关部门和单位是否全面履行渡运安全管理职责。
3、乡(镇)人民政府是否有效开展渡运安全管理工作,乡管员是否认真履责。
4、渡口渡船所有人、经营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
5、渡口渡船管理档案(一档四卷)是否规范。
(二)渡口
1、渡运航线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合法批文。
2、渡运基础设施是否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渡改桥后是否及时撤渡。
3、渡口选址是否满足安全技术要求。
4、各项安全管理设施是否满足安全管理需要。
5、设置索(缆)渡是否按规定进行专题论证。
(三)渡船
1、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船检、登记等相关证书。
2、消防、救生等设施是否按相关规定配备。
3、夜航的渡船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4、渡船是否按要求纠正安检缺陷。
(四)渡船船员
1、是否取得相关适任证书。
2、渡工是否按期接受安全培训。
3、配员是否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要求。
4、是否规范执行操作流程。
(五)渡运行为
1、渡船是否按照核定的航线及水域行驶,航行中是否存在抢航或强行横越,洪水、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是否冒险航行。
2、上下渡秩序是否有序。
3、危险品与其他车辆、旅客是否同船混渡。
4、是否载运超限、超载车辆。
5、汽渡指挥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引导车辆上下船,车辆排放是否有序,配载是否合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渡运事故群死群伤的特点和抓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建立渡运大整顿组织机构,把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全市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由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部署。为切实开展好本次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经市政府同意,我市成立了由市交运局副局长张建华任组长,市安全监管局调研员沈洪任副组??港口、海事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渡运安全大整顿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市交运局综合经济科(应急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立即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县(区)范围内的活动开展。
(二)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近期国家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和要求,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工作任务和责任的落实。切买解决每个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监管机构、责任、人员、经费和监管工作“五到位”。
(三)排查隐患,立即整改。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统一部署,组织安监、交通、渔业、水利、旅游等有关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认真开展渡运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挂牌督办和跟踪督办等方式,确保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四)总结经验,长效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总结这次大整顿活动中好的经验和成果,健全渡运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渡口渡船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
全市渡运安全大整顿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华
副组长:沈 洪
成 员:李怀东、马作兵、杨华春、杨 波、王之发、邵 繁、
王晓瑾、雷 宏、冯 昕、沈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