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部门):
2016年春运将于1月24日启动,3月3日结束,为期40天。为做好春运各项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现根据《安徽省港航管理局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皖港航运〔2016〕2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就我局2016年水路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春运工作,我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左年文局长任组长,副书记冯昕、副局长王彦、黄玉森、王翰举、王於霞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科。春运值班电话:工作时间:0555-2229587,其他时间:0555-2229589、0555-2229079、0555-12395。传真:工作时间:0555-2229587,其他时间:0555-2229079。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分管领导和其他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相应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水路春运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春运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请各单位于1月21日前将本单位的春运组织机构、值班电话和值班表上报市局。各级领导要统一指挥,率先垂范。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和制度,遇有重大事件要及时向本单位当班领导和市局值班室同时报告。
二、全力做好运输保障。各单位要总结往年工作经验,认真分析我市水运经济发展和运输量变化规律,认真做好客流调查和分析预测,提前制订运输组织方案,储备应急物资,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人员,提高应急处置水平。确保有足够的运力投入春运,同时安排一定数量的机动运力,以便应付各种突发情况,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
三、严格进行安全监管。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加强渡口、码头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大对“四客一危”船舶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船舶超载和非客运船舶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纠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出现重特大水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维护春节期间安乐祥和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扎实做好宣传引导。春运期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春运期间所采取的各项工作措施和春运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春运组织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告知服务对象相关运输信息,确保运输秩序。
五、认真做好统计总结。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的统计工作,要确保春运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在每天上午8:30前将前一天的《2016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情况表》(见附件),报市局。局办公室值班人员应在每天上午9:00前汇总上报省局。省局联系电话:0551-62870347;传真:0551-62870346。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在一周内将春运工作书面总结报市局春运办公室。
附件:2016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情况表
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
2016年1月19日
附件
2016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情况表
单位: (盖章)统计时间: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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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指标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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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运力 |
船舶数(艘):同比 % 客位数(位):同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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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客运量(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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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量与去年同期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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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送车辆(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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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运量与去年同期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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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安全事故次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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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伤亡(人) |
伤: 亡: 失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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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情况报告 |
注:.此表每日上午8:30时前报市局(电话:0555-2229587);市局每日上午9:00前汇总后报省局(0551-6287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