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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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2016/12/28 1.1w 阅读 399 点赞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部门):

2017年春运将于1月13日启动,2月21日结束,为期40天。为做好春运各项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现根据《安徽省港航管理局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皖港航运〔2016〕92号)文件精神,就我局2017年水路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春运工作,我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左年文同志任组长,冯昕、王彦、黄玉森、王翰举、王於霞同志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输管理科,李祥俊兼任办公室主任。春运值班电话:工作日白天:0555-2229587,其他时间:0555-12395。传真:工作日白天:0555-2229587,其他时间:0555-6711534。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分管领导和其他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相应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水路春运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春运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请各单位于1月5日前将本单位的春运组织机构、值班电话和值班表报市局运输管理科。各级领导要统一指挥,率先垂范。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和制度,遇有重大事件要及时向本单位当班领导和市局同时报告。

二、全力以赴,做好保障

各单位要总结往年工作经验,认真分析我市水运经济发展和运输量变化规律,认真做好客流调查和分析预测,提前制订运输组织方案,储备应急物资,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人员,提高应急处置水平。确保有足够的运力投入春运,同时安排一定数量的机动运力,以便应付各种突发情况,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

三、严格执法,强化监管

冬季历来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监明电〔2016〕31号)要求,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法、强化监管,有针对性地落实低温、雪雾等特殊情况的安全监管,加强渡口、码头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大对“四客一危”船舶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船舶超载和非客运船舶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纠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出现重特大水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维护春节期间安乐祥和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

各单位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明确活动形式、内容、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深入推进“情满旅途”活动,将活动作为文明窗口、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培育先进典型,塑造春运服务品牌。

五、加强春运宣传报道

认真做好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活动及“情满旅途”活动宣传,在客流量较大的港口、码头张贴春运海报、悬挂安全横幅,积极配合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春运期间所采取的各项工作措施和春运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春运工作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告知服务对象相关运输信息,确保运输秩序。

六、认真做好统计总结

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的统计工作,要确保春运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在每天上午8:30前将前一天的《2017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情况表》(见附件)报市局。按照省局要求,各单位应对春运工作和“情满旅途”活动进行认真总结,于2017年2月7日前将总结上报市局运输管理科。

附件:2017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情况表

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

2017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情况表

单位:统计时间: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统计指标

数量

投放运力

船舶数(艘):同比     %

客位数(位):同比     %

完成客运量(万人)

 

客运量与去年同期比(%)

 

运送车辆(辆)

 

车运量与去年同期比(%)

 

重特大安全事故次数(次)

 

人员伤亡(人)

伤:

亡:

失踪

重要情况报告

 

注:1.此表每日上午8:30时前报市局(电话:0555-222958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