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系统各事业单位:
现将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的《全市农村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结合“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安全五小工程”建设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2017年1月5日
全市农村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农村安全隐患事故频发问题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政办明电〔2016〕61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市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全市立即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农村安全事故发生。现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农村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建立农村公路、农村客运和农村渡运等重点领域分类台账,落实整治责任措施,改善农村道路、水路通行条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减少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农村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农村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陈长春任组长,张建华、左年文、汪萌宜、夏家林任副组长,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港航(海事)局及机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领导和督查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负责日常协调推动工作,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事业单位为组成单位,负责各自对应工作。
三、责任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农村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推动;
市港航(海事)局负责对全市范围农村渡运和水上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督促;
市运管局负责对全市农村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督促;
市公路局负责实施全市普通国省道与农村交叉口及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安全五小工程”任务的按期完成;
市县乡公路局负责实施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安全五小工程”任务的按期完成;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客运线路和车辆、公路和桥梁,农村渡口和船舶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安全五小工程”任务的按期完成;
各单位要做好资料收集、信息报送、报表总结等工作。
四、工作内容
以公路安全生产防护工程为主线,加强农村公路狭窄路段拓宽改造,完善公路标志标线、护栏等设施;加强路面巡查频次和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农村公路、水路通行风险隐患。
(一)农村公路在建项目排查
主要对县乡公路改造工程、通村公路工程及养护工程进行排查工作。围绕基本建设程序开展排查,确保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计安全可靠,荷载符合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围绕项目管理开展排查,确保项目业主管理符合规范,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围绕“三同时”落实安全保护措施。
(二)农村公路危险路段排查
加强日常巡查工作,进行定期监测,对特殊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加强重点路段排查工作,对急弯、临水临崖路段,长大纵坡路段及交叉路口,确保安全防护设施、警示、限速标志齐全有效,行车视距不良路段绿化遮挡有效处理;持续开展农村通行条件审查工作,要结合《道路运输平安年》文件要求,加大对校车、营运客车途径路段的全面排查和全面养护管理工作。
(三)农村公路灾害路段排查
重点对地质灾害频发路段、高危边坡进行定期排查监测,威胁严重的灾害路段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特别是雨雪冰冻毁坏路段的修复工作,未修复路段要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隐患严重路段的要禁止通行。
(四)农村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检查
围绕市县区春运期间的运力组织和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的安保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三品”查堵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制度措施,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农村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检查
严格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部署,迅速开展以渡运安全为重点的水上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突出“四类重点船舶”,强化安全监管和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行为。
五、时间和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1月10日)。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要求成立领导机构,细化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认真组织检查。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方法,严格落实责任,对发现隐患列出“三个清单”,并每周将发现隐患汇总报送至市交运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排查、重点整治阶段(1月11日至1月21日)。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采用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一线,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落实整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责任到人,限期整改,防止因研判不准确,措施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全面督查、总结提高阶段(1月22日至3月底)。局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查组,按照责任工作开展综合督查工作,重点督查农村道路隐患整改、巩固和提升整治成效,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构建农村道路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请各单位月2月1日前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2月1日至3月底期间市安委办督查组迎检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精心部署实施,确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二)细化方案,强化措施。各单位根据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类别、危险路段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务必做到排查工作“全覆盖”,整治工作“到位”。
(三)形式多样,宣传到位。各单位要结合春节前农村务工人员大量返乡的实际,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等常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