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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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6/04 5.0k 阅读 209 点赞

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马鞍山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一并贯彻执行。

                 201864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马鞍山市“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马安〔20184号)内容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进一步降低一般事故总量,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为目标,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和“铸安”专项行动常态化实效化,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等工作为重点,突出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领域、单位、场所、环节,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促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强化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

(二)坚持常管长严、常态长效。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建设和以“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铸安”行动,切实做到全过程安全监管、全覆盖排查隐患、全方位防范风险、全链条落实责任,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三)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进一步推动部门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主要任务

(一)夏季汛期高温安全生产攻坚战。

1.加强灾害性天气预警防范机制。各部门和单位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安全监管等部门沟通协作,做到信息及时共享、预警定向精准、应急同步联动。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和恶劣天气引发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突出汛期安全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排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汛期事故灾难教训,突出重点地段、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防范。要对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尚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严格落实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坚决停产、停工、停用。(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强化对公路、桥梁、涵洞、边坡等安全巡查监控,遇暴雨、强风等极端天气时,及时发现排除险情、消除隐患。强化交通建设施工项目安全检查,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县乡公路局、市交通质监局)

强化夏季高温日常检查和叮嘱工作,通过“安全例会教育、发送短信提示、张贴提醒通知”等,让每一位员工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精神状态。针对高温等特殊天气,提前对各营运车辆、各危险源点开展排查,强化驾驶员规范操作、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减少夏季各类行车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和相关企业)

3.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针对汛期、高温等夏季环境特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确保企业与部门之间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和应急物资储备,落实应急资源,做好应急准备。(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攻坚战。

1.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在今年6月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省、市配套资料、《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建设和“铸安”行动等宣传工作。同时,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应急演练、演讲比赛、知识竞赛、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职业驾驶员宣誓、安全文化精品博览等活动。(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开展“安全生产诗城行”活动。组织安全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聚焦责任落实、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方面,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通过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

1.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各类企业要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做好一般隐患及时整改、较大隐患按规定及时上报,实现“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各类企业)

2.强化监管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客运场站等重点部位要做到检查全覆盖。要严格执行隐患治理“三个清单”制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全行业全员化安全生产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3.拓宽隐患排查治理渠道。各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宣传《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现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宣传全覆盖。充分调动群众和企业职工积极性,拓宽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渠道。(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攻坚战。

1. 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健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防控机制,坚持关口前移,通过实施制度、技术、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依照《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健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以全市“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为基础,分层次指导企业开展危险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估管控工作,制定和完善《企业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依据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对交通运输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 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和“依法治安”,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处罚一批非法违法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 深化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一是加大公路安全管理。有序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干线公路灾害防治等工程建设,力争在今年内全面完成所辖重点路段和危险点段的隐患治理,切实提升公路安全水平。要完善“一路一档、一桥一档、日巡查”等体系建设,要建立国省干线及农村道路管理动态数据库,加强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监管。持续深化与公安交警部门的沟通合作,按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要求把各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按时完成;二是加大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强化“两客一危”和营运性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一企一档、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落实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要深化“两客一危”和农村客运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依法打击营运车辆非法改装。要继续做好旅客运输实名制和旅客安检查危工作,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制度;三是要强化在建重点工程的现场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大临支架、特种设备和临边防护的管理监测监控,加大工程标准化建设力度,逐步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监管执法攻坚战。

1.严格监管执法责任。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科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要求,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确保每个企业有一个部门负责日常执法监管。(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2.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执法。紧紧围绕管控住大风险、整治好大隐患,紧盯“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和车站、施工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事故多发、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存在较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3.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执法要求;严格执行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等“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法》赋予的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吊销证照等执法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每月向社会公布“五个一批”执法情况。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达到预防性执法明显加强、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明显增强、执法检查与处罚次数同比明显上升的效果。(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4.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指令或行政决定的,移交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非法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和以罚代刑的现象。(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在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局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研究,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做好本单位攻坚行动。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宣传方式,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诗城行”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教育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全面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指导解决重大问题。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全面分析评估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重点单位制定并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各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肃督查考核。局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各有关部门和所属企业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企业、及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五)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单位于610日前本单位“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报局安委会办公室。自6月起每月1日前将前一个月的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小结和《“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各县区、行业部门统计)报局安委会办公室(填报的所有数据必须有台账资料支持,安委会督查时将重点检查工作台账)。111日前将攻坚行动总结报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朱晓松,联系电话:2473601

附件:“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情况统计


附件:

“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攻坚行动内容

攻坚行动情况统计

一、汛期安全生产攻坚战

1.是否开展专项检查:

2.共组织()检查组,检查()家企业。

3.共发现问题隐患()个,整改()个。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攻坚战

按照《马鞍山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诗城行”活动方案》要求,报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

1.督促企业自查隐患()个,重大隐患()个,整改()个。

2.检查发现隐患()个,重大隐患()个,整改()个,挂牌督办()个。

3.社会群众举报()次,实查()起,奖励()万元。

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攻坚战

1.是否开展专项治理:

2.是否制定专项治理方案:,

方案名称: 

五、监管执法攻坚战

1.是否开展监管执法:

2.组织监管执法()次、曝光重大安全隐患()个、惩治典型违法行为()起、通报“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家、取缔非法违法企业()个、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个、移送司法机关()人、罚款()万元。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每月1日前报送,统计上月数据。报送日期为61日至111日。报送单位:各县区局、局系统事业单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