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运管局、市公路局、市交通质监局、局规划建设科: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整治“两难两多一长”改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治“两难两多一长”改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 “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在省直部门试点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全面开展 “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集中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力争申请材料精简比例达50%以上,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申请材料多、办事难”问题,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提高行政效能,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规范。对纳入安徽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的涉及交通运输各责任单位的网上运行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施“八个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上级部门已经公布取消的申请材料我市对应的一律取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中已明确取消的事项对应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开具证明的单位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申请材料并非办事必要条件或重复设置的一律取消。
(二)实施清单管理。制定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明确取消的申请材料名称、对应事项名称、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等。根据法律法规修订、信息互联共享等,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内容。
(三)抓好衔接落实。严格落实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修订完善相关文件规定,推动信息共享,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档。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8月下旬)。召开动员部署及业务培训会议,组织4家单位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时间安排、责任分工等。
(二)重点攻坚阶段(8月下旬至11月中旬)。
1.自查自清(9月上旬前)。各单位对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中所列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逐项提出保留、取消意见。清理完成后,按要求填写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理申报表(附件1)、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附件2),经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于9月5日前报送市局行政审批科(电子版发至局行政审批科邮箱12681813@qq.com)。“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联络信息表(附件3),请于8月24日前报送市局行政审批科。
2.反馈修订(10月底前)。根据市推进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反馈意见,各单位进行修改完善打通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解决主要问题。
3.公示报批(11月上旬)。根据市推进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最终确定的内容,由市局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后,按程序报批。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中旬)。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布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加强后续监管,开展评估督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建立由局行政审批科牵头,各责任单位配合的专项行动协调机制。局行政审批科牵头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理规范审核工作,各责任单位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调整工作。请各责任单位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亲自抓,建立工作专班,明确牵头科室及具体责任人,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要求,全面清理。各责任单位要参照省直经验做法,严格对照清理标准,对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清理任务。
(三)广泛宣传,强化督察。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察评估。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现建立“市交通运输局减证便民”工作群,请各单位联系员入群(群号:819446704)。
联系人:徐敬、刘学良;联系电话:2376759。
附件:1.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理申报表
2.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3.专项行动联络信息表
2018年8月22日
| 附件1 | |||||||
| 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理申报表 | |||||||
| 填报单位(盖章): | 负责人签名: | 填表日期:年月日 | |||||
| 序号 | 事项类别 | 申请材料 对应事项 |
申请材料名称 | 实施依据 | 出具单位 | 处理意见及理由 | 备注 |
| 注: 1.事项类别应对应权力或服务事项的分类,填写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权力、公共服务等规范名称。 2.申请材料对应事项应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中的名称规范填写,涉及子项的填写子项名称。 3.申请材料名称应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中的名称规范填写,细化分解到具体内容,不得出现“相关材料”“等材料”等模糊表述。 4.实施依据应填写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的名称、具体条款及内容。同一申请材料有不同实施依据的按照位阶高低依次填写,原则上不超过2条。 5.出具单位应详细填写单位名称及层级,如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6.处理意见及理由中,处理意见填写保留、取消、部分取消,其中部分取消的应写明部分取消的具体申请材料;理由根据清理标准对照填写,如: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能通过现有证照证明,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能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上级部门已公布取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已明确取消,开具证明的单位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申请材料并非办事必要条件或重复设置。 7.备注栏可简要注明清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况。如当前尚未实现、可在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中逐步实现信息共享的申请材料,暂列为取消,备注栏注明“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8.请使用excel表格填报。 |
|||||||
| 附件2 | |||||||||
| 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 |||||||||
| 填报单位(盖章): | 负责人签名: | 填表日期:年月日 | |||||||
| 序号 | 事项类别 | 申请材料对应事项 | 取消申请材料名称 | 取消后办事方式 | 备注 | ||||
| 注: 1.事项类别应对应权力或服务事项的分类,填写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权力、公共服务等规范名称。 2.申请材料对应事项应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中的名称规范填写,涉及子项的填写子项名称。 3.取消申请材料名称应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中的名称规范填写,细化分解到具体内容,不得出现“相关材料”“等材料”等模糊表述。 4.取消后办事方式应写明具体办事情形,如:直接取消,由现有证照证明,由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由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由部门内部查实或实地查证等。 5.备注栏可简要注明清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况。如当前尚未实现、可在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中逐步实现信息共享的申请材料,暂列入清单,备注栏注明“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6.请使用excel表格填报。 |
|||||||||
| 附件3 | |||||||||
| 各单位专项行动联络信息表 | |||||||||
| 填报单位(盖章): | 填表日期:年月日 | ||||||||
| 单位名称 | 分管领导 | 牵头科室 | 牵头科室负责人 | 联络员 | 电子邮箱 | ||||
| 姓名 | 办公号码 | 手机号码 | 姓名 | 办公号码 | 手机号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