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积金新政助力拉动多元消费扩内需
在马鞍山,提取住房公积金不仅能用于购房,也能用于装修。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自1月15日起在全省首创实施装修提取新政,探索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从“单一购房支持”向“住房全生命周期综合保障”延伸,以“极简流程、即时到账”打通家庭消费“微循环”,在盘活沉淀资金、改善居住品质、拉动多元消费等方面取得实效。
新政实施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57.3%,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升。与此同时,不少缴存职工存在改善居住环境、装修住房的现实需求。围绕这一供需矛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装修纳入提取范畴,通过政策引导把沉淀资金转化为职工可支配收入,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为让政策红利更便捷地直达缴存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步推行“无证明化”极简办理模式。按照政策规定,凡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该套住房当前仍在本人名下,即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该套住房装修。办理时,申请人无需提交装修合同、建材发票等第三方证明材料,仅凭身份证、婚姻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及本人银行卡即可申办。
在额度和到账效率上,新政也体现便民导向。单套自住住房提取额度上限为房屋建筑面积×2500元/平方米。窗口受理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即时划转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实现“即申即办、秒批秒到”。
数据显示,自1月15日新政实施以来,截至4月底,全市装修提取累计办理13365笔,提取金额达18.84亿元,占同期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的56.59%,已成为最主要的提取类型。这些资金直接惠及万余户家庭,既回应了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期盼,也为家居建材、家具家电等装修相关领域注入消费活力,并通过消费传导链条延伸至餐饮零售、教育医疗、文旅休闲等更广泛领域。
随着装修提取新政持续落地,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结构进一步优化。新政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由年初的57.3%提升至63.63%。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的前提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适度拓展住房公积金使用边界,不仅让更多缴存职工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优居”,也让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稳经济、扩内需、惠民生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记者 何一旻 通讯员 王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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