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厅等单位《关于印发“宽带中国”2015专项行动安徽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通信〔2015〕11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马政办秘〔2015〕47号)、《全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纪要》(马纪要〔2015〕2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移动通信铁塔等网络基础设施保护,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现就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经商定,市公安局与市铁塔公司联合成立加强铁塔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长效对接机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季海波
中国铁塔马鞍山市分公司总经理 唐群
中国铁塔马鞍山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爱民
成 员:各县、分局分管刑侦、治安工作副局长
刑警支队、信息中心、治安支队分管负责人
中国铁塔马鞍山市分公司各区域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周永锋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本辖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保护的具体职责,建立防控、整治、打击工作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坚持“政府监管、企业主责”原则,治安部门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规、标准要求,指导监督铁塔公司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加强物防、技防建设。指导协调铁塔马鞍山分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油气和“三电”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费用财务问题的通知》(财企〔2010〕291号)精神,将通信设施保护工作经费纳入企业年度资金预算,确保奖励经费和专职巡护人员经费落实。指导督促铁塔公司将全市通信设施分布情况、基站线路分布图、重点防范部位等情况,及时报送辖区治安部门及派出所,便于日常巡护和发案时及时出警。
(二)刑侦部门针对盗窃破坏铁塔电信基础设施案件的问题,深入调研剖析,依法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铁塔公司呈报的重大案件进行跟踪督办,找准突破口,及时侦破一批重大涉案犯罪案件,起到刹风压势、震慑犯罪的良好效果。
(三)逐步实现设施资源共享,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市局同意,信息中心可开放公安机关自有产权平安监控、道路监控等杆件设施,用于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满足共享需求的,可由铁塔公司协助进行必要的升级改造,以满足共享需求。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铁塔通信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铁塔通信设施作为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担负着党和国家重要信息的传输保障任务,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进一步做好铁塔通信设施保护工作,对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强化联合机制建设,实现警企有效沟通。积极探索建立警企相配合的铁塔通信设施保护工作体系,不断提升新形势下铁塔通信设施保护工作水平。公安机关要会同铁塔公司深入了解掌握可能危害铁塔等移动通信设施安全的前瞻性、预警性信息,加强研究部署,完善各类预案,力争做到防控在先,未雨绸缪。
(三)加强检查督导、及时排查治安隐患。公安机关要对照落实《公用电信设施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等标准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治安隐患整改和安全防范达标工作方案,加强相关设施、线路风险评估,深入排查整改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严防恐怖袭击、恶意破坏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各县、分局应确定与铁塔公司的专职联络员,有关组织领导机构和联络员名单请于3月18日前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经保科邮箱。联系人:周斌,联系方式:242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