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分局,局直相关单位:
根据市编委《关于调整设立市公安局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的批复》(马机编[2016]3号)和省公安厅《关于同意马鞍山市公安局部分派出机构设置调整的批复》(皖公政治[2016]626号),批准设立市公安局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分局)。按照属地管辖、便民高效的原则,经市局研究决定,现就高新分局相关区域管辖范围确定如下:
一、原水上分局治安管辖区域整体划归高新分局管辖。
二、原花山分局昭明派出所、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派出所治安管辖区域划归高新分局管辖。
三、原水上分局治安管辖的滨江湿地公园区域重新划归雨山分局管辖。
四、马和汽渡、陈家圩、大闸渡等渡口上下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包括交通事故处理)由交警支队负责,高新分局协助配合,治安管理工作由高新分局负责。
本通知涉及管辖范围自2016年12月29日0时正式交接,马公秘[2012]3号文件同时废止。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