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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br/>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7/30 6.2k 阅读 223 点赞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政秘〔2019〕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马鞍山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1日     


马鞍山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建设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以赴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任务,合力解决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相结合的治理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年底前实现中心城区水体全面消除黑臭、60%以上水体达到V类标准、重要水体达到Ⅳ类标准以上。实现中心城区水体可渔、可亲、可泳,构建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群众满意的水环境,完成示范城市达标验收。

(二)具体目标

管理目标:做到河道雨水排口旱季无污水入河、河岸无垃圾堆放、河道蓝绿线无违法占用、河道无违法倾倒排放行为、河底无淤泥沉积,实现河道常态化管理。

建设目标:做到管网全面清查、全面清淤、全面修复,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机制目标:建立以黑臭水体河长制为抓手的爱水、护水、治水的工作机制,建立覆盖河道、管网、污水处理厂监管的信息化管控平台,建立能发现、快查处、重处罚的联合执法工作办法。

二、工作原则

多元共治,共同发力。坚持河道和岸上同步治理,源头和末端共同发力,水体和流域管理同步推进,各部门切实尽职履责,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鼓励公众发挥监督作用。

系统治理,有序推进。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全方位、全过程实施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关系,重点抓好源头污染管控。坚持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相结合,既集中力量打好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的歼灭战,又抓好长制久清的持久战。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实现黑臭水体消除目标,又通过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环境问题,充分形成黑臭水体治理示范效应。

三、工作方法

马鞍山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攻坚行动以目标为导向,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保质、生态修复”的系统治理路线,开展“三查”“三治”“三联动”工作。

三查:查源头,查清工业点源污染、查清流域面源污染、查雨污管网;查排口,排查沿河排口、监测入河水质;查河道,查水体水质、河道底泥、河岸垃圾。

三治:治前端,关搬污染企业、实施海绵项目、整治面源污染;治中端,完善污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提标污水处理厂;治末端,开展河道治理、实施岸线整治、提升滨水景观。

三联动:河湖联动,实施“三水四河五湖”连通工程;水岸联动,沿岸规划管控、环境治理、景观提升;厂网联动,厂网—厂厂协同、新建湿地。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集中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五个一”集中宣传活动。发布“一封信”,公开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告市民公开信》,通过主流媒体公开发布、进店入户发放等形式,宣传我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违法排污行为。开辟“一专栏”,报纸、电视、政务微博、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辟一个专栏,宣传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基本知识、工作内容、治理进展、成果展示、违法曝光等。设立“一讲堂”,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讲堂活动,邀请专家为党政领导、企业代表讲课,宣传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知识。每周“一报道”,每周报道关于黑臭水体治理的新闻不少于一次。每月“一互动”,每月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宣传与群众代表互动活动不少于一次。

时间:2019年12月底之前。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配合单位:马鞍山日报社、市广电台、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为配合单位。

(二)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

围绕进水浓度提高、管网全覆盖、尾水高效利用、厂网河湖一体化“四个方向”,开展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进水浓度提高。2019年9月底前编制全市污水处理厂提质方案,2020年底前实现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提高30%以上。管网全覆盖。加快补齐我市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分年度对重点区域进行雨污分流,2021年底前实现雨污管网有效收集、排放。尾水高效利用。在污水处理厂全面提标的基础上,建设尾水净化湿地,2021年底前实现60%尾水经湿地净化后补充水体。厂网河湖一体化。强化污水处理厂、市政管网、河道联合管控、一体化运维,2021年底前完成2个排水分区一体化运维。

时间:2021年12月底之前。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三)商户违法排放生活污水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商户排污“三集中”活动。集中排查,各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对辖区内沿街餐饮、洗车点、洗衣房、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商场、超市和大单位等排水大户的排水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摸排用水量、污水是否接入污水管网等信息,建立排水档案。集中改造,由各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督促辖区内商户完成污水混接进入雨水系统的管网改造、按规定设置隔油池、沉淀池等装置,市住建局负责指导。集中查处,对各区上报的拒不整改排水设施、拒不整改违法倾倒泔水的行为进行查处。

时间:2019年9月底之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建筑工地排水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排水“两到位”活动。排查到位,全面排查所有建筑工地排水设施,建立建筑工地排水档案。整改到位,督促建筑工地按规范设置截水沟、沉淀池,杜绝泥浆水直排雨水系统或河道,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至市政污水设施,市住建局负责组织联合验收。

时间:2019年9月底之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

(五)工业企业违法排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排污行为“五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工业企业未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行为。全面排查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整治未按环保要求同步建设环保设施行为。全面摸排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整治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行为。全面核查工业企业水量平衡,明确污水去向,整治工业企业违法偷排行为全面排查工业企业内部和工业园区雨污水管网建设情况,整治雨污混接行为。

时间:2019年12月底之前完成排污口建档工作,2020年12月底之前完成工业企业厂区清污分流改造工作。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

(六)河道蓝线、绿线违法侵占集中清理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河道蓝线、绿线违法侵占“三清”行动。清查行动,组织开展河道蓝线、绿线全面“清查”,对所有城市黑臭水体定位、测量、绘图。清理行动,全面开展沿岸乱堆乱放杂物、垃圾、建筑材料等杂物清理工作。清除行动,全面开展蓝线绿线范围内违法建设清除工作。

时间:2019年9月底之前。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市城管局、水利局。

(七)城市雨污水管网畅通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雨污水管网“三全面”行动。全面检测。2019年12月底之前完成全市1150公里雨污水管网进行排查检测。全面疏通。2019年12月底之前完成对雨污水管网内垃圾、淤泥等污染物全面疏通工作。全面修复。2020年12月底之前完成对存在病害的雨污水管网全面修复工作。

时间:2020年12月底之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

(八)住宅小区化粪池集中清理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化粪池清理“四个一”行动。建立一张清单,各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负责所有住宅区化粪池清查,建立小区化粪池清单,2019年7月中旬完成。编制一个计划,市住建局制定化粪池清掏计划。开展一次清掏,社区代管的小区(片区)清掏工作由市黑臭水体整治PPP项目组织实施,所有等级服务的住宅小区由各区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联合一次验收,清掏结束以后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局、所在区(园区)、街道社区组织验收。

时间:2019年9月底之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各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

(九)雨污分流集中攻坚行动

组织开展雨污分流“五个一”攻坚行动。制定一个计划,根据黑臭水体治理、永丰河、雨山河等重点水系治理以及雨季溢流严重重点区域治理需要,制定雨污分流总体实施计划。编制一个方案,分片分步实施住宅小区、市政管网雨污分流工作,每个小区、道路制定实施方案并公示。开展一次宣传,分区域、分社区组织一次系统性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雨污分流必要性、意义和规程。遴选一个代表,每个雨污分流小区选择“一名居民代表”进行全程监督。制定一个流程,住建、规划、交管、管线单位等部门共同制定“一个并联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时间:2021年12月底之前。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

(十)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攻坚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污水处理厂“四个督查”行动。进度督查,组织开展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进度督查行动,每周通报进展情况。驻场督查,派驻专人进驻城区6座污水处理厂,开展日常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排污口设置、加药运行记录、污水排放达标、自动在线监测等情况。运行督查,组织产权单位对污水处理厂开展运行情况常规检查。

时间:至2019年12月底。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江东控股集团。

五、保障机制

(一)完善排污许可制度

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6月底前建立完善排污许可及审批制度,主要是核查现有企业排污许可证和核发排污许可,12月底之前完成排污许可完善工作。

(二)建立排水许可制度

市住建局于2019年6月底前统筹制定排水许可管理办法,9月底前完成存量排水户排水许可核发工作,结合联合执法行动,12月底之前完成排水户排水许可全覆盖。

(三)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河长制

市住建局在市河长制基础上,于6月底前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河长制管理办法,统筹黑臭水体河长制培训、实施及考核工作,实现每条黑臭水体每天有人巡河、问题能发现、问题能解决的工作目标。

(四)建立违法排污行为集中查处机制

市住建局于6月底前牵头制定完成城市黑臭水体联合执法工作办法并组建完成联合执法队伍,主要负责水环境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行为的查处,以及情节严重违法案件的移交、跟踪、评估和考核。

(五)实施河道、管网管理信息化

市住建局在2019年7月底之前完成所有黑臭水体的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按照黑臭水体管理可视化、监测实时化、设施数字化、调度科学化的原则建设信息化平台,实现轨迹化巡河、信息化上报、实时化交办、快速化查处的信息化管理目标。

(六)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管理

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19年6月底前制定水环境综合管理机制,主要是建立黑臭水体部门上报、交办、调度、考核制度,每月上报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交办相关问题,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调度工作情况,考核各部门工作职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领导小组统筹专项攻坚行动,负责全面督查、调度。各区、开发园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攻坚责任,抓好攻坚行动任务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自成立专项攻坚行动专班,落实专人,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承办部门。

(二)明确责任。专项行动各责任单位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措施,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具体工作方案报市住建局。

(三)加强调度。市领导小组一年调度两次以上,市黑臭水体治理领导小组按月调度、现场抽查,及时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协调推动解决有关问题,通报问题整改和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各牵头责任单位每周进行调度,强化工作推进,确保取得成效。

(四)强化考核。市黑臭水体治理领导小组每月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各单位进行打分排名,每月30日前将考核情况上报领导小组。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三名的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市长)进行约谈,连续三个月排名后三名的由领导小组组长(市长)进行约谈,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委月度考核体系,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