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四启动一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损毁住房修缮加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为重点,尊重群众意愿,遵循自然规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施策,举全市之力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重建工程建成质量安全、群众满意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务求使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二)主要目标
近期将各种过渡性安置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坚决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正常。今年入冬前,全面完成倒房重建,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各项任务,使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得以恢复;主要产业全面恢复,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就业创业环境不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恢复群众基本生活。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发放抗灾救灾款物,并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方式,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稳定灾区市场物价,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二)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对受灾群众特别是贫困户进行摸底调查,通过增加公益岗位、增加扶贫车间就业、增加贫困劳动力到非灾区务工、增加受灾户农产品销售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任务。(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含山县政府、和县政府、郑蒲港新区管委会)
(三)倒损房屋重建。对全市倒塌房屋、严重损坏房屋,迅速编制重建规划,制定倒房重建方案,倒排时间表,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集中拆除且异地安置的,在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县区政府提交书面说明的前提下,可适当延长重建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含山县政府、和县政府、当涂县政府、马鞍山经开区(示范园区)管委会)
(四)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做好“五抓紧”和政策支持,即:抓紧早稻抢收抢购,抓紧农田和农业设施修复,抓紧农作物补种改种,抓紧畜禽、水产养殖恢复和疫病防控,抓紧林业生产恢复;保障供应农业生产资料,提供农业技术和农机服务,加快农业保险理赔,加大农业金融支持。
帮扶受灾农业企业积极开展灾后经营自救,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福利、单位用品采购中,优先选择受灾农业企业产品。工会、红十字会、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对受灾农业企业的“消费帮扶”倡议活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五)水毁通信设施修复和工业企业灾后帮扶。加快受损通信基站、通信线路抢修进度,统筹做好受损设施隐患排查、加固、替代、重建工作,保障正常通信服务;对全市受灾工业企业,尽快梳理出问题清单制定帮扶方案,落实相关帮扶措施。(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电信马鞍山分公司、移动马鞍山分公司、联通马鞍山分公司、铁塔马鞍山分公司)
(六)水毁交通设施修复。坚持“先抢通,后修复”原则,加强水毁道路、桥梁、涵洞、安全设施的抢修和除险加固。按照“不降标准、适度提档”的原则,有序推进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水运航道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修复改造,充分保障交通运输需求和群众出行需要。针对损毁程度较重的公路、桥涵,抓紧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年底前完成重建任务,并同步完善抗灾防毁设施,增强我市交通设施抵御灾害能力,全面提升公路通畅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七)医疗卫生机构修缮和医疗器械购置。12月底前完成受损医疗机构的维修工作,损毁医疗器械购置到位,保障正常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八)受损校舍修缮重建。对学校受损情况进一步摸排,按照一校一案制定修复方案,力争12月底前完成对全市受损校舍、倒损围墙等修缮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含山县政府、和县政府、当涂县政府、博望区政府)
(九)水毁文物修复。组织受灾文物损毁情况评估,加快编制受灾文物维修方案,全力做好抢险、加固、维修等工作。及时修复景区各项水毁设施。(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十)水毁公用设施修复。加快渍水设备、受损线路、损毁管网抢修抢通,做好电力设施、储气设施、天然气管网隐患排查和升级改造。加快公园、广场、游园设施等受损设施及绿地的恢复重建工作,重点做好临水木平台、高压线缆、变压器及灯具等受损设施恢复及毁损绿地重建工作。全面开展易涝点综合整治,重点实施排水管渠工程、排涝泵站升级改造工程、雨洪行泄和调蓄工程等,进一步提升防涝排涝能力。(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十一)谋划推动城乡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新建水库规划编制工作,在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新建水库提升区域防洪和水资源配置能力。谋划推动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使中小河流干流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及以上。谋划推动城市防洪体系建设工程,立足城市防洪规划,按照设计标准,组织开展我市防洪体系建设。谋划推动城市内涝治理工程,组织我市内涝隐患再排查和城市排水防涝体检,加强排水设施建设,提升我市排水防涝能力。谋划推动低洼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全面组织开展低洼易涝地区排涝能力建设。谋划推动地质灾害防治与治理工程,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转移预案,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提升工程。谋划推动气象水文监测预报预警工程,完善并优化气象水文监测站网,建设综合应急监测体系,提升预报预警能力。谋划推动江心洲外滩圩迁建工程,对江心洲外护圩生产圩,按照防洪保护区、退人不退耕、退人又退耕三类进行治理,解决防洪安全等问题。谋划推动抢险救援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抢险能力建设,规划建设市级物资储备库,全面提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项目可研和申报工作,加强跟踪衔接,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气象局、马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马鞍山水文水资源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十二)加大金融支持,助力灾区重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快速审批绿色通道,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支持受灾农户和企业渡过难关。引导保险机构对受灾且资金困难的在保小微企业给予减免保险费、延期缴费等优惠。对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以后(含续贷、展期),受灾情影响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各主办银行根据贫困户意愿可将还款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底。人民银行对灾区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给予优先保障,对地方法人银行实施的符合条件的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信用贷款予以购买。发挥融资担保增信作用,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积极争取省级专项奖补资金,组织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申请省级保费补贴,力争实际担保费率不超过0.5%。(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灾后恢复重建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开发园区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构,建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统筹中央及省级救灾专项资金,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国土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资金保障工作。要增加财政投入和融资支持力度,拓宽市场化重建资金筹集渠道,引导对口支援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参与灾后恢复生产,用好各界捐赠资金、物资。对各级各类救灾及恢复重建资金,要即到即转、即拨即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细化工作措施。市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迅速开展查灾救灾,加强各类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扎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基础工作。按照早规划、早安排、早启动、早恢复的原则,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加快恢复重建项目用地保障,加快工程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及时开展灾后防疫消杀,确保大灾之后无疫情,确保灾后重建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四)强化督查调度。市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坚持一月一调度,及时有效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市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督促检查,严把重建项目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廉洁安全关,加强对救灾物资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重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马鞍山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下设工作组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附件
马鞍山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下设工作组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组长:袁方市长
第一副组长:吴劲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强副市长
方文副市长
杨善斌副市长
程彰德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阚青鹤副市长
郑琇煦副市长
成员:朱晓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洪学棠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胡建平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汪昌斌市教育局局长
黄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成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章兵市民政局局长
吴斌市财政局局长
李怀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荣正发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沙德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谷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窦念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华荪市水利局局长
霍更生市商务局局长
胡支农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荣明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徐平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
王美姑市审计局局长
吴玲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方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何俊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方必来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胡浩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戴忠马鞍山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徐平同志任组长,成员抽调市应急管理局4人、市发展改革委1人、市公安局1人、市委宣传部1人。主要负责对外联络、综合文字、信息收集整理及报告工作;保障领导小组工作运转;联系、接待新闻媒体,发布事件信息,处理涉外事务,开展社会动员;保障救灾物资供给。
(二)查灾核灾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徐平任组长,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马鞍山银保监分局、马鞍山供电公司等成员单位安排一名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工作任务:负责灾情的查核和上报工作。
(三)生活救济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徐平、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方必来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红十字会等成员单位安排一名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工作任务: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办理接收、分配捐赠款物工作。
(四)卫生防疫组:由市卫生健康委主任杨荣明任组长,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等成员单位安排一名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工作任务: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食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等工作。
(五)生产自救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窦念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黄翔任组长,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改种和动植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协调企业灾后尽快恢复生产。
(六)恢复重建组: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胡建平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供电公司等成员单位安排一名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工作任务:负责指导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方案并督促实施,恢复受损的房屋、各类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损失。
(七)监督检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徐平任组长,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成员单位安排一名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工作任务: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各工作组办公地点设在组长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