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动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根据《安徽省历史地段普查认定导则(试行)》等要求,经研究,划定矿山研究院旧址、幸福路及周边、博望老街、当涂县护城河及周边等为马鞍山市第一批历史地段,现予以公布。
各县区、开发园区和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历史地段保护标志,切实做好历史地段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加强环境整治及风貌保护,不得破坏保护范围内的各类保护对象和自然景观环境,推动全市历史文化资源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
此复。
附件:马鞍山市第一批历史地段名录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马鞍山市第一批历史地段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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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市(县、区)名称 |
地段名称 |
地段价值类型 |
地段资源情况 |
现状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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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MASS-HSQ-002 |
马鞍山市花山区 |
矿山研究院旧址历史地段 |
经济产业类:工业(含小三线)和矿业 |
地段内有38处传统风貌建筑、8条历史街巷 |
居住、商业、旅游、文化展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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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MASS-HSQ-004 |
马鞍山市花山区 |
幸福路及周边历史地段 |
重大工程设施类:交通设施及周边(含古驿道) |
地段内有日式民房等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马鞍山市第一届市委办公旧址、工人电影院等8处传统风貌建筑,2条历史街巷,幸福广场、雕塑等3处历史环境要素。 |
工业、居住、商业、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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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MASS-BWQ-001 |
马鞍山市博望区 |
博望老街历史地段 |
生活住区类:传统民居聚集区 |
地段内有鹿中桥等1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同为历史建筑),80处传统风貌建筑,18条历史街巷,桥梁、历史水系等5处历史环境要素。 |
居住、商业、商住混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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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MASS-DTX-001 |
马鞍山市当涂县 |
当涂县护城河及周边历史地段 |
重大工程设施类:交通设施及周边(含古驿道) |
地段内拥有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传统风貌建筑。 |
商业、文化展览、公园绿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