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马鞍山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
马鞍山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保障儿童权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改社会〔2023〕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儿童优先、协同发力、重点突破,构建适应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政策友好、服务友好、权利友好、空间友好、环境友好五大发展体系。到2025年,儿童友好学校不少于12所、儿童友好医院不少于4所、儿童友好公园不少于23个,实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社区全覆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权利得到充分保障,马鞍山儿童友好城市影响力全面提升。到2030年,儿童友好学校不少于18所、儿童友好医院不少于10所、儿童友好公园不少于38个,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协同推进的多元共治格局。到2035年,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儿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重要标识,建成具有包容性、开放性、国际性的儿童友好城市。
二、建设任务
(一)推进社会政策友好
1.充分保障儿童发展。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合理规划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成立马鞍山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在政策协调、资金投入、项目实施等方面形成合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健全儿童友好公共服务建设标准。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优化新建项目及城市更新中儿童友好设施配套建设,积极推动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3.构建儿童与社会双向互动机制。探索设立儿童参与协商社会实践工作机制,畅通儿童参与渠道,通过在学校、社区设立“儿童委员”、成立儿童观察团等形式,推动儿童参与社会管理、城市建设和发展。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等方式,积极培育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引导社会力量为儿童提供多元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二)推进公共服务友好
4.构建生育友好环境。健全生育友好政策,依法落实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生育政策。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健康保障,加强孕前、孕产期保健和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推进实施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加强婴幼儿科学喂养指导与营养改善,加强全市母婴室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5.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开设托班,鼓励建设嵌入式、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构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应护尽护的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制定应对学前教育需求高峰方案。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规范管理民办幼儿园,建立幼儿园质量评估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6.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调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持续落实学位年限制、义务教育均衡阳光分班等改革举措。严格落实“双减”政策,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及儿童暑假托管长效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7.扩大儿童优质医疗资源供给。聚焦“健康马鞍山”建设,探索建立儿童“医、护、养”一体化新模式。加快儿童医学和儿童保健人才培养,提高儿科专业技能和儿童保健人员服务能力。建立儿童病早期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探索新生儿出生首年居民医保费全额代缴,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政策,完善门诊报销待遇,减轻患病儿童家庭医疗费用负担。(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8.提升儿童健康素养。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开展口腔健康教育,将口腔健康检查纳入儿童常规体检项目。健全高质量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管理工作体系,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医教协同、家校协同,完善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快速处理反应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
9.丰富儿童文体服务供给。推进图书馆、剧院、博物馆、青少年宫、体育馆、科技馆等向儿童免费开放,加强儿童科普教育及科学家精神培养,鼓励组织面向儿童的阅读推广、文体演出等免费或低收费活动。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2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办好各类儿童体育赛事。加强儿童文体活动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从业者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三)推进权利保障友好
10.落实儿童残疾预防和康复救助制度。推进儿童残疾预防,健全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残疾报告和信息共享制度。支持儿童福利机构面向社会开展残疾儿童替代照料、养育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推进特殊教育资源建设。(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
11.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优化完善困境儿童发现机制,探索建立儿童福利台账机制。组织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对困境儿童开展关爱帮扶。完善从学前到高中、多层次、全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发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作用,切实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
12.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完善孤弃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儿童工作者队伍,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按规定给予补助。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排查和保障工作。按照《安徽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要求,规范开展收养能力评估,确保收养登记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妇联)
(四)推进成长空间友好
13.加强儿童安全出行建设。对儿童聚集场所周边交通设施、标志标线、人行横道、隔离设施等进行适儿化改造,实现儿童主要活动场所周边道路安全交通设施及管理系统全覆盖。组建“护学志愿服务队”,协助儿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过马路。探索开展“马鞍山小交警行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儿童安全出行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团市委)
14.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创新儿童公共空间供给方式,统筹社区室内外儿童公共空间,增加社区儿童“微空间”,提升儿童公共空间的可达性、丰富度。探索儿童与成人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的活动模式,因地制宜地提供教育培训、心理咨询、亲子教育、文体娱乐等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15.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建立儿童便捷就医通道,提升儿科住院病房和医院室内外儿童候诊活动空间环境质量,为儿童营造安全、趣味、舒适的就医环境。对条件成熟的基层医疗服务设施进行适儿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6.推进儿童友好学校建设。从活动空间、内部环境、细节设施、交通出行等方面优化学校内外部环境、建筑、设施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设置,提升儿童上下学路径安全性,建立完善儿童参与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
17.推进儿童友好公园建设。提供儿童独有的活动区域,设置亲近自然、启发创造性的游戏空间。在城市公园、广场、郊野中建设儿童主题健身步道,增加儿童户外活动空间。充分利用口袋公园、街角游园场地,扩充儿童游戏场地。推进儿童专类公园提标改造,加强对儿童游乐设施监管,确保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局)
18.推进文体阵地建设。增加儿童校外实践活动空间,建设具有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开放性和公益性的儿童校外活动场所。鼓励幼儿园、中小学校与艺术类高等院校、博物馆、大剧院等共建校外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体育局)
(五)推进发展环境友好
19.打造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工程。结合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开展“强国复兴有我”“我和我的祖国”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儿童坚定“四个自信”。推荐“新时代好少年”“励志女孩”等模范,引导儿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儿童走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主义情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
20.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营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家庭环境。建设家风家教宣传基地,宣传选树各类优秀家庭典型。推进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教育局)
21.持续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落实政府、企业、学校、家庭、社会保护责任,保障儿童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加大儿童用户量集中的网络平台日常监管,规范涉儿童相关网站管理,集中整治网络游戏、网络平台和学习类移动应用软件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持续深入开展网络安全周“校园日”主题活动,深化儿童网络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团市委)
22.预防儿童意外和人身伤害。健全儿童交通、溺水和其他易发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加强校车安全规范管理。持续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开展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提高教职工、家长、学生对学生欺凌的预防和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妇联、市红十字会)
23.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落实针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矫正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预防犯罪教育。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及时制止、处理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严重危害他人及社会的行为。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视,依法实现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
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妇联牵头,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各部门合力推进工作任务落地实施。强化项目储备谋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公共服务设施适儿化改造和儿童友好空间项目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提升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推动儿童友好理念融入社会共识。
附件:1.马鞍山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马鞍山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预期成果清单
附件1
马鞍山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
专班成员名单
组长:葛斌市长
副组长:夏迎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阚青鹤副市长
成员: 章兵市政协副主席、民政局局长
郭俊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维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圣祥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齐道明市委网信办主任
曹峰市新闻传媒中心主任
邰玉金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洪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斌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焰市教育局局长
刘成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则学市司法局局长
万晓文市财政局局长
陈宏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张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唐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俊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孙信滨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汪俊生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承良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陈国双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家奎市体育局局长
杨世木市医保局局长
冯凯市数据资源局局长
楚生军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
汪文泉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
万颖团市委书记
蒋露市妇联主席
陈学明市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
陈晓梅市残联理事长
俞加生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工作专班负责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儿童友好相关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工作;协调解决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妇联,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吴斌、蒋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市妇联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专班组成人员根据工作变动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任务完成后,专班自行撤销。
附件2
马鞍山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预期成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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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
序号 |
相关指标预期进度 |
工作目标和成果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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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政策友好 |
1 |
建立健全托育机构收费政策 |
明确托育机构服务收费标准。 |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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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强化儿童友好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
通过门户网站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妇联 市新闻传媒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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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研究 |
适时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专题研讨。梳理马鞍山市儿童发展现状、发展需求、存在问题以及儿童发展规划、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过程的重难点问题。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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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成立儿童观察团 |
在全市条件成熟的学校、社区应建尽建。 |
市妇联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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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友好 |
1 |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2025年达到5.85个。2030年达到5.9个。 |
市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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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按照规定时间全面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覆盖率(%) |
2025年达到100%;2030年继续保持100%。 |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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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义务教育年度巩固率(%) |
2025年达到99.9%,2030年达到100%。 |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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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
2025年达到97%以上,2030年达到98%以上。 |
市教育局 市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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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生儿死亡率(‰) |
2025年控制在<3‰。2030年控制在<3‰。 |
市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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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婴儿死亡率(‰) |
2025年控制在<4‰。2030年控制在<4‰。 |
市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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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儿童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
到2025年,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99.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9%。到2030年,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 |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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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友好 |
8 |
加强儿童口腔保健 |
到2025年,6-9岁人群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6-9岁人群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95%以上。 |
市卫生健康委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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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保障友好 |
1 |
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元/人·月) |
到2025年,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平均标准达到1865元/人·月;后续年度按照财政预算安排进行适度上调。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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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元/人·月) |
到2025年,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平均标准达到1450元/人·月;后续年度按照财政预算安排进行适度上调。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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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元/人·月) |
到2025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平均标准达到1450元/人·月;后续年度按照财政预算安排进行适度上调。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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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比例(%) |
2025年达到100%,2030年继续保持100%。 |
市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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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比例(%) |
2025年达到100%,2030年继续保持100%。 |
市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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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落实儿童残疾预防和康复救助制度 |
2025年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救助率达到100%,2030年继续保持100%。 |
市残联 市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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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
2025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应保尽保率达到100%,2030年继续保持100%。 |
市民政局 市委社会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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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空间友好 |
1 |
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 |
到2025年达到100%,2030年继续保持100%。 |
市妇联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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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儿童友好医院试点及推广 |
到2025年底,建设儿童友好医院至少4所;到2030年,达到10所。 |
市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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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儿童友好图书馆、儿童友好城市阅读空间试点及推广 |
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61个;到2030年,建成80个。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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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儿童友好型公园试点与推广 |
到2025年底,打造23个儿童友好公园;到2030年,打造38个儿童友好公园。 |
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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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空间友好 |
5 |
开展儿童友好学校试点推广 |
到2025年底,建成12所儿童友好示范学校;到2030年,建成18所儿童友好示范学校。 |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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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母婴室建设及推广 |
到2025年,市区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覆盖率达到80%;到2030年,市区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覆盖率达到85%。 |
市卫生健康委 市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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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儿童友好出行试点推广 |
建设儿童友好道路。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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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展儿童友好社区试点推广 |
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儿童友好社区不少于15个;到2030年,建成儿童友好社区不少于30个。 |
市妇联 市委社会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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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环境友好 |
1 |
实施家长课堂项目 |
线下讲座每年10场。 |
市妇联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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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立并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
到2025年,100%的城市社区和80%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到2030年,100%的城市社区和100%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
市妇联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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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宣传 |
每年举办100场家庭教育及儿童心理健康巡讲、公益讲座、读书会等活动。每年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 |
市妇联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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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培育专业化的指导服务组织 |
推进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工作者)。 |
市妇联 市委社会工作部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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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推进家庭文明建设 |
选树推荐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 |
市妇联 市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