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8号)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0号令,根据2月6日上午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要求,现就加强城乡结合部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城乡结合部所在的社区(村)要按照“三个精准布控”要求,责任到人,包保到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尽可能设置一个出入口,24小时值守,严管外来人员、车辆进入,进出人员全部要测量体温并登记。
二、城乡结合部所在的社区(村)立即对结合部所有人员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有市外旅居史的人员一律居家隔离观察满14天,有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或者自有疫情发生地区返回的人员立即向所在地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送至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
三、城乡结合部居民应自觉服从管理,一律不串门、不聚集,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安排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生病就医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的岗位上班外,一律不得外出。对拒不听从劝阻、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四、城乡结合部内非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缩短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
五、城乡结合部所在的社区(村)要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废弃口罩定点投掷等工作。加强防控工作宣传引导,教育引导群众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等健康生活方式,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马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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