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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马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9号)

2020/02/08 1.7w 阅读 290 点赞

马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9号)

发布时间:2020-02-08 16:51 来源:马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字号:[ ]

根据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封闭式管理的指导意见》(皖疫控组〔2020〕1号)和2月6日上午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要求,现就重点地区和单位封闭式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重点地区和单位是指已发生2例或以上病例、可能发生社区传播疫情迹象的小区、行政村、楼栋等。重点地区和单位的确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重点地区和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除外),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居民应自觉居家观察。对拒不听从劝阻、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三、居家观察的每个家庭成员尽可能单间,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的接触,必须接触时需佩戴口罩,严禁打牌、打麻将、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室内上、下午至少各通风1次,每次至少30分钟以上,加强室内消毒,每日测量体温两次,如发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所在社区(村),按规定送医。
       四、重点地区和单位周边非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对超市、菜场、药房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包括但不限严把入口、控制开放时间、增加消杀频率、强制戴口罩和测体温等措施。
       五、所在社区(村)、小区(自然村)要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加强居民生活物资保障和人文关怀,根据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上门服务(非接触)。社居委或村“两委”建立统一的重点地区或单位内居家隔离人员微信群,确定专人和联系电话,及时释疑解惑,进行心理疏导,回应居民关切。



马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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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