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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复工管理的通知

2020/02/15 1.3w 阅读 80 点赞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复工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5 15:56 来源:马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字号:[ ]

各县区、开发园区,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返程、复工、返校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5号)有关要求,在28日印发的《马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工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规程>的通知》(马疫控2020〕32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安全组织复工。各县区、开发园区要认真落实国家及省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分类分批复工方案,严格企业复产复工审核报备制度,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靠前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已正常运行的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稳定运行。

二、全面加强复工企业人员管理。复工企业要按照要求开展全面的人员健康摸底排查,把握复工人员的健康状况和近期人员接触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评估后确定复工返岗人员,排查出的确诊、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要全部送至集中隔离观察点观察14日;14日内外地来(返)马的复工人员及出差(出行)人员,要实行居家隔离观察至满14日方可复工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按国家及属地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返岗复工

    马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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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