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马鞍山长江保护日”的决定
(2023年12月13日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设立“马鞍山长江保护日”的议案》。会议认为,设立“马鞍山长江保护日”是全市上下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科学论断的具体行动,对我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加快建设山水秀美的生态强市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同意设立“马鞍山长江保护日”,时间为每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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