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公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1月31日对马鞍山市开展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视对象
马鞍山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省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等。
二、巡视监督重点
根据中央及省委巡视工作规划,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马鞍山市花山区艳阳路49号南湖宾馆东门E楼1楼;
(二)邮政信箱:安徽省马鞍山市A093号邮政信箱;
(三)联系信箱:马鞍山市雨山区太白大道2008号市行政中心北门东侧;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入口处东侧;花山区艳阳路49号南湖宾馆东门南侧;
(四)电子邮箱:安徽纪检监察网(ah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省委第三巡视组信箱;
(五)举报电话:座机:0555—2772011;手机:19556521503(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26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省委第三巡视组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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