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政策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文字解读]《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2021/08/19 1.9w 阅读 111 点赞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业技能竞赛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各有关单位积极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我局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37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2018年以来,省人社厅相继印发了一系列规范职业技能竞赛办赛、表彰的文件,加强对省级各类技能竞赛的管理和指导。同时明确了各地可依据省厅文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我市社会化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每两年组织一次,两届市级大赛中间的年份为各县区级竞赛。随着我市各级各类赛事的增多,组赛、参赛、集训等工作内容不断丰富,竞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裁判和选手等对竞赛的各方面要求也越来越多,现有的相关文件已无法满足工作的需要,严重影响了各有关单位主办、承办职业技能竞赛的主动性以及选手、裁判参赛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通过竞赛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和引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亟需进一步完善现有职业技能竞赛的相关政策措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职业技能竞赛是我市破格选拔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方式,其中2019年竞赛产生技师(含高级技师)204名,高级工209名,分别占当年高技能人才数的44%和4%,2020年竞赛产生技师150名,高级工518名,分别占当年高技能人才数的32.6%和10.6%。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后,竞赛在完成高技能人才目标任务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根据国家、省和市对职业技能竞赛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对竞赛体系、组织实施、备案管理、奖励办法、竞赛经费、安全措施、违规处理等环节进行了规范,并对市级一类竞赛和县区(开发园区)举办的市级二类竞赛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全市各部门积极主办和承办技能竞赛,促进我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开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调研摸底、形成初稿。为科学合理地制订《办法》,认真研究了《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37号)、《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经费管理细则》的通知》(皖人社规〔2018〕2号)、《关于调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奖励范围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04号)等文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总结我市多年办赛、参赛的经验,逐步明确了政策设想和文件框架,拟定了《办法》初稿。

(二)多方论证、反复修改。自2月份起,与办赛、参赛单位沟通座谈、交流意见,并进行专家论证,经过多轮讨论,反复修改完善《办法》。

(三)征求意见、统一思想。先后就文件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等单位意见,对反馈的意见进行了合理吸纳,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予以修改完善,形成了《办法》送审稿。

四、工作目标

促进我市各级各类竞赛规范有序开展,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提高我市选手、教练、裁判参赛积极性,使职业技能竞赛成为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手段。

五、主要亮点

《办法》主要在竞赛体系、备案管理、组织实施、奖励办法、竞赛经费等几个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一)竞赛体系。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分别是市级竞赛和县(区)级竞赛。市级竞赛分为市级一、二、三类竞赛,县、区级竞赛分类参照市级竞赛实施。

(二)备案管理。竞赛实行申报、备案、计划、发布制度。主办单位在每年年底前,向市人社局申报下一年度竞赛计划,经确认符合规定的,纳入年度竞赛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我局给予技术支持。

(三)组织实施。《办法》要求竞赛主办单位结合主要职能或主营业务、有地方特色或对应国赛、省赛项目选择竞赛职业(工种),积极组织开展新职业(工种)竞赛。竞赛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

(四)奖励办法。各级各类竞赛奖励主要有授予“马鞍山市技术能手”称号、晋升职业资格(技能等级)、颁发奖金和奖状(奖牌、奖杯)等。

(五)竞赛经费。竞赛活动经费筹措途径:一是财政支持;二是主办、承办及协办等单位共同出资;三是接受社会赞助;竞赛经费由人社局管理。经费用于人社部、省人社厅牵头主办的国家级、省级竞赛活动的选拔、训练、参赛相关工作;市级竞赛基地的建设、运行、维护;人社局对经备案并纳入年度竞赛计划的市级一类竞赛和各级人社部门主办的市级二类竞赛给予补助。

(六)违规处理。明确了对参赛选手不遵守竞赛纪律和规则;竞赛指导教师、专家、领队、裁判、监督仲裁等相关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竞赛主办单位违规办赛等情况的处理办法。

六、保障措施。

严格执行《办法》条款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竞赛主办、承办单位的职责,加强技术支持和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院考务二科 方革新 0555-888023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