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技工大市建设成果,聚力打造人才高地,充分发挥技工强市对我市制造业三年倍增行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就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2〕7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出台了《马鞍山市推进技工强市建设实施意见》(马政〔2023〕4号),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2017年12月,市政府出台《马鞍山市技工大市建设实施方案》,5年累计开展技能培训24.61万人次,开展技能评价12.41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0.17万人、高技能人才1.88万人,为促进劳动者就业、服务制造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市技能人才中高技能人才占比只有30%,中级工以上技能人才短缺,人力资源市场求人倍率达1.25倍以上,亟需出台新的支持政策,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从技能人才占比来看,沪苏浙技能人才中高技能人才占比分别为35%、33.1%和32.3%,而我省、我市技能人才中高技能人才占比只有30%。从就业结构来看,中级工以上技能人才短缺,人力资源市场求人倍率达1.25倍以上。这都迫切需要出台新的支持政策,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在技工大市建设过程中遇到一些突出问题,如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不足问题、专业投入与人才产出不匹配问题、技工院校培养规模不够问题等等,需要新一轮政策创新予以解决。
为巩固技工大市建设成果,聚力打造人才高地,充分发挥技工强市对我市制造业三年倍增行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就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我市出台了《马鞍山市推进技工强市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政策延续。技工大市政策成效显著,较好完成了目标任务,《实施意见》延续了部分技工大市的政策措施,使技工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具有稳定性和延续性。
二是现实需要。该政策的出台对加强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聚焦技能人才短缺矛盾所采取的积极措施,有利于加快我市技能人才培养,夯实我市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基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2022年8月份,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2〕72号),市人社局根据省建设技工强省十项政策措施内容,通过进一步对我市技能人才队伍现状进行梳理和分析,并主动与省人社厅联系、汇报,结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意见,10月初草拟了《实施意见》(初稿)。
(二)意见征集。10月17日,通过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11月29日,市人社局牵头召开推进技工强市建设工作座谈会,先后就《实施意见》(讨论稿)征求了市人才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单位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12月22日,《实施意见》(送审稿)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会议审定。12月28日,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文件印发。2023年1月13日,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马鞍山市推进技工强市建设实施意见》。
四、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落实人才强市政策,为实现我市制造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加快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全力建设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到2025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0万人,占就业人员比例40%,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4万人,占技能人才比例35%,居全省前列。
五、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共分成6个方面,对涉及到职业技能培训任务,职业教育发展,技工教育提升,技能人才评价、竞赛、选拔、激励和待遇等方面都作了详细介绍。
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主要是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包括实施“新徽菜•名徽厨”暖民心行动,并且就培训的目标任务进行了明确。注重职业教育的发展,在鼓励公办和企业举办的职业学校方面都制定相应的措施。积极推进我市技工院校建设,发挥技工院校在产业工人培养、职业培训方面的主阵地作用。实施技能人才强企行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职业资格评价、技能竞赛选拔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社会化技能评价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实施技能评价提质扩面行动。构建科学化、专业化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通过财政奖补的方式,完善职业技能竞赛激励政策,积极参与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依托市级选拔赛的承赛单位或参赛单位设立市级集训基地,开展参赛选手集训,按规定给予集训补助,提高我市竞赛水平。聚集提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技能、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加大技能人才选拔力度,统筹区域人才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整合资源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完善职业教育考试选拔制度,有序推进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衔接互通,培养“技能+学历”的复合型技能人才。
《实施意见》提出5个重点项目,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高技能人才引进、职业技能竞赛、技工院校振兴五个重点项目,特色鲜明,含金量高,针对性强,便于操作。
一是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高技能人才研修活动和技师研修计划,鼓励企业在岗职工开展技能研修,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在高级技师的基础上培养一批特级技师、首席技师。
二是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组织开展“马鞍山市首席技师”、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技能人才项目评选工作,给予相应的补助。
三是支持高技能人才引进。对我市引进的高技能人才,按照我市现行人才政策规定兑现奖补资金。
四是支持职业技能竞赛。对举办全市和部门、县区(开发园区)职业技能竞赛的承办单位给予赛事补助,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配套资金奖励等。
五是支持技工院校振兴。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打造1个全市综合性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在政策和补贴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
六、创新举措
一是突出服务主导产业。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培训方向、资金支持、发展引导上提出了针对性举措。
二是突出平台载体建设。明确推进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等技能平台建设。
三是突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特级和首席技师培养、名师带高徒、马鞍山市首席技师和徽菜名厨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育项目。
四是突出竞赛选拔效应。多层次、高力度推进技能竞赛发展,支持行业、企业举办技能竞赛并给予赛事补助,建立打造我市竞赛品牌。
五是突出蓝领有为。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人才支持政策范畴,增加政治、经济待遇,对高技能人才引进项目给予奖补,提高社会地位,营造蓝领有为良好氛围。
七、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部门会商制度,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抓总,发展改革、教育、财政等部门及工会等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定期交流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落实。
二是统筹资金管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和财政投入的多元机制,统筹各类资源,推动各类主体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向技工强市建设领域聚集。
三是加强绩效监管。严格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加强动态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明确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统筹部门的指导责任。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我市技工强市有关政策、技能人才突出贡献,树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营造重视、关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市人社局职建科刘朝伟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5-2366903
邮箱:mascdd@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