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现就我局学习实践活动中加强效能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正确处理加强效能建设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关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加强效能建设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抓手。各单位(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效能建设工作,统筹兼顾,自觉把效能建设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指导效能建设,以效能建设的实际成效体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要把加强效能建设融入到学习实践活动的各个环节。
各单位 (部门)在组织学习时,要安排加强效能建设文件的学习时间和内容;在开展调研活动时,要注意认真总结效能建设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在解放思想大讨论时,要积极为加强效能建设建言献策;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时,要听取他们对我局效能建设的反映和要求;在分析检查时,要深刻剖析效能建设方面的差距、原因,提出加强效能建设的工作措施;在整改落实阶段,要针对效能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改进,确保我局效能建设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有新进展、新气象。
三、要充分发挥效能监督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效能建设必须为学习实践活动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服务,为学习实践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局效能办要积极主动地大力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确保效能建设和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在加强日常效能监督检查的同时,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列入督查的内容,当前重点要加强局学习实践活动十项民生工程、十项利民实事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特别是要对方案中确定开展的“三服务一促进”,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重点,促进率先全面达小康”等活动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规定动作全部到位,自选动作有效落实,使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真正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
四、要确保全年机关效能建设取得好成绩。今年,我局效能建设的任务重,要求严,各单位(部门)要坚持把效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要严格执行《马鞍山市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规定(暂行)》、马鞍山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岗位禁令等一系列制度,强化服务意识,严格劳动纪律。各单位(部门)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在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大力度,积极抓好局党组关于效能建设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推进效能建设更上一层楼,以效能建设的良好成绩来检验和展现劳动保障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效。
中共马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09年5月14日